京建發〔2018〕313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為落實《北京市農村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相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了《北京市農村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危房改造工作流程(2018-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可根據本流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流程。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7月10日
北京市農村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危房改造工作流程(2018-2020年)
一、房屋危險性評定
2018年7月底前,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對農業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4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農戶、低收入家庭(以下簡稱低收入群眾)住房完成房屋危險性評定,同步調查並填寫農村住房資訊調查表(見附件1)。經評定為C、D級房屋的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列為危房改造對象,納入危房改造任務。
二、申報
納入危房改造任務的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村委會協助填寫《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確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確認表》),改造對象簽字或按手印確認,同時提交申請人符合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北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北京市低收入農戶登記卡、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身份證、戶口本、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證明文件、改造前照片等申請材料。村委會應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在行政村報刊欄或村民主要活動場所公示戶主姓名、住址、住房狀況、貧困類型、擬改造方式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村委會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公示證明(見附件3),在《申請確認表》上填寫評議結果,將《申請確認表》等有關材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應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進行公示。公示過程中,鄉鎮人民政府要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並將核實處理結果報送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申請確認表》上填寫鄉鎮人民政府意見並蓋章,連同有關材料報送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報送的申請材料應進行確認,確認無誤的在《申請確認表》上填寫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意見並蓋章,並及時公開危房改造任務分配結果和改造任務完成情況。
三、實施
(一)面積標準
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築面積原則上1至3人戶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於20平方米、2人戶不低於30平方米、3人戶不低於40平方米;3人以上戶每人平均建築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不得低於13平方米。加固維修的不得超過原正房面積。
(二)實施方式
危房改造分為統一實施和自主實施兩類。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簽署統建授權協議;自主實施的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鄉鎮人民政府應協助其與施工單位或個人簽訂施工協議(見附件4)。
(三)設計
改造項目可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也可委託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工程技術人員進行設計。可參照《建築抗震設計規範》(2016版)、《農村民居建築抗震設計施工規程》(DB11/T536-2008)、《鎮(鄉)村建築抗震技術規程》(JGJ161-2008)、《新農村住宅設計圖集》(09BN1-8,09BNX-1)、《北京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指導性圖集》和《北京市農村危房加固維修技術指南(試行)》進行設計和施工。拆除重建項目住宅節能應參照北京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J/11-602-2006)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其中,屋頂傳熱系數K值不大於0.45W/(㎡·K);外墻傳熱系數K值不大於0.45W/(㎡·K);外窗傳熱系數K值不大於2.7W/(㎡·K)。
(四)施工
危房改造可以選擇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具有註冊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個人及其組織的施工隊伍或經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培訓合格的建築工匠承擔建設施工並依法承擔相應品質安全責任。加固維修的改造項目必須選擇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
統一實施並達到法定規模的限額以上的改造項目要嚴格按照現行基本建設程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拆除重建項目應認真履行土地確權、規劃許可、用地審批、施工許可、施工管理和竣工驗收手續,依法依規開展品質安全監督;統一實施限額以下和自主實施的改造項目開工前,村委會應協助改造對象按照規定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建設工程備案手續。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完成備案手續,並將備案工程納入監督管理服務範圍。
受委託的施工單位、個人及其組織的施工隊伍、勞務隊伍、建築工匠應當按圖施工,根據《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要求,落實抗震設防措施和建築節能措施,形成施工記錄,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檔案資料。
(五)品質安全管理
統一實施的改造項目鄉鎮人民政府和施工單位對房屋的品質安全負總責;自主實施的改造項目危房改造對象和實施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對房屋的品質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施工、材料供應單位或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責任。
建立區、鄉鎮、村三級工程品質安全管理體系。區級要加強現場品質安全巡查和技術指導,全面落實“五個基本”要求;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危房改造的組織實施,做好危房改造施工過程的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在地基工程、主體工程、保溫工程環節進行現場檢查;村委會做好指導和服務,在施工過程的重要環節和重要節點做好過程監管。各級部門檢查時應做好過程記錄,填寫品質安全檢查記錄(見附件5)。
四、驗收
對於統一實施限額以上的改造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並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進行備案。
對於統一實施限額以下和自主實施的改造項目,房屋建成後,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四方驗收,填寫《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驗收表》(見附件6),確保加固維修、拆除重建後的住房結構安全,基本功能齊全,並符合北京市危房改造要求。驗收合格名單應及時報送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五、檔案資訊管理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及時組織農村危房改造網上資訊填報。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監督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實行一戶一檔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批准一戶,建檔一戶。紙質檔案應包括:《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確認表》、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公示證明、施工協議、品質安全檢查記錄、《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驗收表》、符合4類重點對象和低收入群眾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證明文件複印件、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後照片、資金撥付證明等相關材料。檔案資料應全面、真實、完整、準確,與資訊系統一致。
六、工作報告
各區每月月底前將當月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表(見附件7)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 附件1:農村住房資訊調查表
- 附件2: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確認表
- 附件3: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公示證明
- 附件4:農村危房改造施工協議
- 附件5:農村危房改造品質安全檢查記錄
- 附件6:北京市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驗收表
- 附件7: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