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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7-02
  6. [發文字號] 京衛應急〔2018〕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7-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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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衛應急〔2018〕11號

各區衛生計生委,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

  為落實《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指導各區加強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我市院前醫療急救資源佈局進一步優化,提高服務可及性和資源利用效率,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7月2日

附件

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科學合理佈局院前醫療急救資源,盡可能縮短急救服務反應時間,提高急救服務能力和水準,指導各區優化建設本區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結合近幾年相關數據分析,特製定本意見。

  一、規劃的目標及原則

  (一)規劃目標

  綜合考慮城鄉佈局、區域人口數量、服務半徑、交通狀況和院內醫療急救機構分佈情況、接診能力等因素,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建設,優化院前醫療急救資源配置,構建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與居民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相匹配、佈局科學合理、“一級調度、三級管理”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居民日常院前醫療急救需求和各類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適應首都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二)規劃原則

  1.政府主導,保障基本。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政府在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和運作管理中的責任,加大對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保障院前醫療急救機構的建設運作需要和居民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突出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公益性質。

  2.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工作站”三級管理體系,統一規劃急救分中心、急救工作站設置,統籌院前醫療急救資源配置,強化城鄉一體協調發展,建設公平、可及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

  3.動態調整,不斷優化。結合城市規劃、人口變遷、小區建設、區域特點等因素,根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變化,以規劃急救工作站為基礎,動態調整值班救護車位置、數量和工作時間,適當增加流動值班救護車,不斷優化急救網路佈局。

  二、規劃的急救服務體系

  (一)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是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三級網路的核心,負責指揮、調度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120急救網路和其他急救資源;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劃建設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指導各急救分中心業務工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品質控制與管理;日常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醫療指導;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本市急救物資協調與統籌;大型活動保障;科研教學與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社會急救技能培訓和急救知識的宣傳普及等工作。

  (二)急救分中心

  急救分中心是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三級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管理區域內急救工作站具體運作、院前醫療急救日常服務、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大型活動保障、社會急救技能培訓和急救知識的宣傳普及等工作。原則上每個行政區建設一個急救分中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指定增加建設。

  (三)急救工作站

  急救工作站是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三級網路的基礎,是實現急救網路科學佈局、縮短急救反應時間、提高急救呼叫滿足率的基本保障,是做好日常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大型活動保障等工作的基本單元。急救工作站負責站內救護車輛、設備、藥品的日常運維及急救人員日常生活保障,按照調度機構的指揮調度,完成各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工作。根據相關數據測算,目前全市應規劃設置急救工作站288個,詳見附表。

  (四)救護車

  本市按照每3萬人口1輛的標準配置院前醫療急救救護車,其中日常值班車、備班車及應急與保障用車按照1:1:0.5-1的比例配置,各急救分中心、急救工作站配置的救護車數量根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實際需求具體確定。在保障急救工作站必須有值班救護車的同時,根據人口流動、季節變化、區域特點等情況,按照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變化特點,合理增加流動救護車數量。

附表

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站設置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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