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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石景山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5-0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5-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2018年石景山區小學入學非京籍兒童按京籍待遇審核辦法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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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辦理時間:

  2018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辦理時所需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

  均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明、全家戶口簿、實際居住證明(兒童法定監護人房産證)

  1、隨軍子女:

  (1)石景山區內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軍人隨軍家屬證明。

  (2)現役軍人證件。

  2、父母一方是北京戶籍:

  (1)適齡兒童為中國公民。

  (2)父母結婚證書。

  3、臺胞子女:

  區教委辦公室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等。

  4、博士後子女:

  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5、華僑子女:

  (1)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2)區教委辦公室開具的《石景山區就讀批准書》。

  注:法定監護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證》的審核辦法另行通知。

  三、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石景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石景山區八角北路51號2號樓)。

  諮詢電話:6886.5852

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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