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
2018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辦理時所需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
均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明、全家戶口簿、實際居住證明(兒童法定監護人房産證)
1、隨軍子女:
(1)石景山區內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軍人隨軍家屬證明。
(2)現役軍人證件。
2、父母一方是北京戶籍:
(1)適齡兒童為中國公民。
(2)父母結婚證書。
3、臺胞子女:
區教委辦公室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等。
4、博士後子女:
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5、華僑子女:
(1)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2)區教委辦公室開具的《石景山區就讀批准書》。
注:法定監護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證》的審核辦法另行通知。
三、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石景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石景山區八角北路51號2號樓)。
諮詢電話:6886.5852
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