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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石景山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5-0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5-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2018年石景山區小學入學非京籍兒童法定監護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證》審核辦法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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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辦理時間:

  2018年5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在石景山區居住地所屬街道,前來辦理登記手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5月15日上午:五里坨街道、廣寧村街道、金頂街街道、蘋果園街道

  5月15日下午:古城街道、八角街道、老山街道

  5月16日上午:八寶山街道

  5月16日下午:魯谷社區

  二、辦理時所需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

  1.法定監護人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市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工作居住證確認單》(有效期內),居住地為石景山區且隨遷頁要有子女相關資訊。

  2.全家戶口簿、出生證明。(若全家戶口沒在同一戶口簿上,還應提供結婚證明)。

  3.2018年5月列印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上單位名稱應與北京工作居住證上單位名稱保持一致)。

  4.石景山區內實際居住證明

  自購房:房屋産權證(不動産權證書);

  租房:(1)房東身份證、房産證(不動産權證書)、房東現場簽署《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學知情同意書》、租房協議、5月7日前依法繳納有效合同期內出租房屋租賃費1年的完稅證明(應註明房屋地址),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為一年(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內。

  三、審核標準

  1.法定監護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證》且在石景山區購買住房(房産證上規劃用途為“住宅)。

  2.法定監護人在石景山內租住房屋的,所持《北京工作居住證》工作單位應為石景山區內且在石景山區內繳納社保。

  四、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石景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石景山區八角北路51號2號樓)。

  諮詢電話:6886.5852

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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