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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4-10
  6. [發文字號] 京管函〔2018〕1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4-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8期(總第558期)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做好涉及佔掘路審批的低壓電力接入工程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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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管函〔2018〕125號

北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區城市管理委、路政管理部門、公安交管局,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為加快優化北京市營商環境,提升“獲得電力”指標世界排名,配合世界銀行數據校驗團隊來華專家開展調研工作,請各單位在《關於北京市進一步優化電、水、氣、熱接入營商環境的意見(試行)》(京管發〔2018〕31號)基礎上,繼續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做好涉及佔掘路審批的低壓電力接入工程審批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優化審批流程。除規劃許可外,各相關部門應並行辦理其他各項審批。

  二、壓縮審批時間。進一步壓縮涉及佔掘路審批的低壓電力接入工程審批時長至15個工作日,其中規劃審批時長為7個工作日保持不變,其他各審批環節均壓縮至8個工作日內。

  三、請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組織各區供電公司將涉及佔掘路審批的低壓電力接入工程按本通知要求,向審批部門申報。

  四、請各區路政管理、公安交管部門嚴格按照並聯審批和壓縮審批時限的要求,做好審批工作。

  五、請各區城市管理委&&督辦,協調區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路政管理、公安交管部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和石景山區2018年5月10日前必須完成兩項涉及佔掘路審批電力接入工程,其他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5月10日前至少完成一項涉及佔掘路審批電力接入工程。每項工程均應留存全流程記錄,做到有文字記錄、有手續文件、有影像資料。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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