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原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衛規財發〔2005〕437號)精神,為保障臨床用血需求,現對部分臨床用血收費項目名稱進行調整,並制定相關收費項目標準。文件發佈標準為最高標準,下浮不限,上浮為零。具體事項如下:
一、將“Rh(D)陰性冰凍解凍去甘油紅細胞”“Rh(D)陽性冰凍解凍去甘油紅細胞”項目名稱統一為“冰凍解凍去甘油紅細胞”。收費標準為860元/單位(200毫升全血製備)。
二、“混合濃縮血小板”收費標準為1260元/治療量(≥2.0×1011個血小板)。
三、“混合去白細胞濃縮血小板”收費標準為1280元/治療量(≥2.0×1011個血小板)。
四、血站和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五、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臨床用血收費項目及標準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報告市衛生計生委和市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