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18〕8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行業協會,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規範建設單位委託工程品質檢測行為,確保建設工程品質,現將《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委託品質檢測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4月13日
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委託品質檢測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單位品質責任,規範建設單位委託工程品質檢測行為,確保工程品質,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建設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結合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品質檢測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照規定對見證取樣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預拌混凝土、混凝土預製構件和工程實體品質、使用功能進行檢測。施工單位進行取樣、封樣、送樣,監理單位進行見證。
第三條 建設單位應與檢測單位簽訂書面檢測合同,合同文本可參照《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委託合同》示範文本。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單獨列支並及時足額支付工程品質檢測經費。不得明示或暗示檢測單位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對未實施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應委派具有相應的工程品質檢測知識和專業能力的見證人員,對取樣和送檢的過程進行見證,對見證試樣(件)的代表性、規範性、真實性負責。
第四條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檢測試驗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施工單位及其取樣、送檢人員必須確保提供的檢測試驗試樣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
第五條 監理單位應對見證試樣(件)的取樣、制樣、標識、封樣的過程進行見證,做好見證記錄,並對見證試樣(件)的代表性、規範性、真實性負監理責任。監理單位應及時通過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資訊系統查詢檢測結果,對檢測結果不合格事項的處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 檢測單位收樣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對委託單、樣品、樣品封樣標識和見證記錄進行確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檢測單位應嚴格按照檢測標準進行檢測,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檢測單位不得迎合委託方不合理的要求,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 建設單位委託檢測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預拌混凝土、混凝土預製構件和工程實體品質、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應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進行,並按規定對相關項目進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委託檢測的業務內容見附件。
第八條 建設單位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未按照規定委託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情形:
(一)建設單位未委託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
(二)建設單位委託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
(三)檢測項目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
(四)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委託檢測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市、區兩級工程品質監督機構應當強化對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履行品質檢測責任情況的監督執法檢查。對建設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第四十一條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第八十八條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按照第一百零二條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並按相關記分管理辦法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記分處理,納入市場行為評價系統。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委託檢測的業務內容
附件
委託檢測的業務內容
一、見證取樣和送檢的項目
(一)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二)用於承重墻體的砌築砂漿試塊;
(三)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
(四)用於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五)用於拌制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六)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合料和外加劑;
(七)防水材料;
(八)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波紋管;
(九)道路、橋梁工程用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瀝青、瀝青混合料、土工合成材料、混凝土路面磚、路緣石、檢查井用模組、支座、井蓋、箅子、排水管;
(十)加固材料;
(十一)建築節能工程用建築外窗、塑膠及金屬型材、保溫材料、絕熱材料、粘結材料、增強網、幕墻玻璃、隔熱型材、散熱器、風機盤管機組、低壓配電系統選擇的電纜、電線、活動外遮陽設施、太陽能熱水集熱設備、配電和照明節能工程所用的照明器具及其附屬裝置等;
(十二)鋼結構工程用鋼材及焊接材料、高強度螺栓連接副和網架節點;
(十三)裝飾裝修用鋁塑複合板、塗料、膩子、膠粘劑、人造板、飾面板、石材、瓷質磚等;
(十四)管材、管件;
(十五)灌漿套筒連接接頭、灌漿料;
(十六)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規範規定的其他進場復驗項目。
二、工程實體品質和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實體檢測
1.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檢測;
2.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3.預製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4.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
(二)鋼結構實體檢測
1.鋼結構網架變形及節點承載力;
2.鋼結構焊接品質無損檢測;
3.鋼結構防腐及防火涂裝檢測。
(三)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1.地基及複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
2.樁的承載力檢測;
3.樁身完整性檢測;
4.錨桿鎖定力檢測;
5.錨桿、土釘拉拔力檢測;
6.地基系數。
(四)建築節能工程現場檢測
1.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測、保溫板與基層墻體拉伸粘結強度,後置錨固件錨固力現場拉拔檢測;
2.建築外窗氣密性、水密性實體檢測;
3.採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系統節能性能檢測。
(五)室內環境檢測
1.土壤中氡濃度;
2.室內環境污染物(氡、甲醛、氨、苯、TVOC);
3.室內新風量;
4.分戶墻空氣隔聲、分戶樓板撞擊聲隔聲。
(六)隧道
1.噴射混凝土強度;
2.襯砌厚度、襯砌內部鋼架、鋼筋分佈;
3.空洞和不密實區。
(七)橋梁工程
1.預製梁靜載彎曲;
2.橋梁荷載試驗;
3.預應力孔道摩阻損失;
4.支座安裝品質。
(八)道路工程
1.路基;
2.基層;
3.水泥混凝土面層;
4.瀝青混合料面層;
5.石材面層、路面磚等預製小構件面層。
(九)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規範規定的其他實體檢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