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海關
  2. [發文機構] 海關總署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4-09
  6. [發文字號]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4-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全面取消列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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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

  為進一步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減輕企業負擔,海關總署決定全面取消列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對2018年4月10日(含)以後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出口貨物,海關不再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請相關企業在2018年4月30日前儘快到海關列印4月10日之前預結關的、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原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相關係統將於4月30日起停止運作。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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