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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海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 [實施日期] 2018-03-14
  5. [成文日期] 2018-03-14
  6. [發文字號] 2018年聯合公告第〔〕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1期(總第551期)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京津跨境貿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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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聯合公告第1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提升京津口岸跨境貿易便利化水準,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海運集裝箱港口作業實行資訊電子化流轉

  1.完善碼頭“網上營業廳”系統,實現預約集港、提箱計劃申報、繳費、綜合查詢等服務功能網上24小時受理。

  2.推廣應用“港口一站通”平臺,在天津港集團範圍內全面實行集裝箱“裝箱單”、“設備交接單”及“場站收據”無紙化。

  3.調整海關綜合業務現場崗位設置,逐步將業務分散處置改為集中處置。

  4.關檢取消紙質海運提單/提貨單驗核環節,實行海運提單、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資訊電子化流轉,實施檢驗檢疫電子放行。

  二、優化報關報檢和查驗

  5.推廣海運提前報關模式,船代公司可在船舶抵達口岸2日前傳輸艙單數據,實現單證手續與貨物運輸的同步進行。

  6.企業可預約查驗單位在非工作時間和節假日辦理查驗手續。

  三、便利單證辦理

  7.由京津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自動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收到內容正確、形式完備的相關材料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8.簡化CCC免辦工作流程,企業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的申請、受理、審核以及後續監管業務,實現全程電子化操作。

  9.全面簡化出口原産地證辦理流程,進一步壓縮簽證審核時長,原産地證書審核限時2小時辦結。逐步推廣檢驗檢疫電子簽章和自助列印功能,推動實現全程網上辦理。

  10.暫時進出境貨物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ATA單證冊持證人、收發貨人應當向有關海關辦理延期手續,海關予以快速辦理。

  四、推廣無紙化

  11.進一步規範操作流程,持續優化單據提交方式,報檢單證可採用企業自存、一次性備案、電子化上傳、證書聯網核查等方式進行“無紙化”提交,大幅降低企業單證準備時間。

  五、推廣應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12.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機電産品進口許可證”申報功能。

  13.口岸通關時效評估系統在天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正式上線運作,採集貨物通關各環節主要時間節點資訊,及時評估口岸通關效率。

  六、建立和公佈費用清單,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口岸收費

  14.口岸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下大力系統整治,清理規範不合理收費行為,開展出清治亂行動,減少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效率,大幅降低綜合成本,力爭港口綜合費用水準在全國具有明顯競爭力,服務好京津冀協同發展。

  15.在京津兩地口岸現場、收費大廳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佈口岸收費目錄清單,主要包括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明確清單以外一律不得收費。

  七、建立港口查詢服務和通關意見反饋機制

  16.完成天津物流資訊網和天津港電子商務網兩網融合,實現港口物流資訊“一站式”查詢。

  17.發揮海關12360熱線、檢驗檢疫12365和天津檢驗檢疫65661890熱線、天津航運25601000服務熱線及投訴諮詢窗口作用,建立專家坐席處理問題機制,設立通關難題解決接待日,在“單一窗口”設立通關問題留言解答和通關政策解讀專欄,徵集處理進出口企業通關問題。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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