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金融〔2018〕52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領導關於進一步優化金融信貸營商環境的指示精神,提升金融信貸服務水準,加強金融信貸産品創新,發展與大國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現代金融業,我們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優化金融信貸營商環境的意見》,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18年3月14日
關於進一步優化金融信貸營商環境的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本市金融信貸營商環境,提升金融信貸服務水準,加強金融信貸産品創新,發展與大國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現代金融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降低金融信貸成本
規範金融機構收費和信貸行為,推動在京法人銀行自主減免1—2項收費項目,保證總體收費水準逐年降低。降低企業融資擔保成本,鼓勵在京融資擔保機構不收取企業客戶保證金,確需收取的,確保還貸解保時及時退還。大力發展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業務,引入海外低成本資金。
二、壓縮金融信貸審批時間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針對同一類型小微企業客戶的金融信貸專業化分類、批量化行銷、標準化審貸、差異化授權機制。行業自律組織不定期邀請行業專家、金融律師組成信貸諮詢小組,為金融機構信貸審批人員提供行業分析、授信方案、客戶行銷難點等問題諮詢輔導,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提高信貸審批效率。
三、創新綠色金融信貸模式
銀行業監管部門在其網站定期披露轄區內銀行綠色信貸情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綠色、低碳、迴圈經濟等項目信貸業務開闢授信審批的快速通道。引導轄區內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和綠色信貸資産支援證券。推動將轄區內企業環境資訊納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
四、拓展貸款抵(質)押物範圍
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開展與環境相關的收益權、排放權、排污權抵押貸款等業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産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融資業務發展。
五、定制小微企業針對性金融服務
推動在京銀行機構對於小微企業信貸審批實行單獨管理和業績專項考評,根據監管部門考核要求設定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貸款戶數等考核指標。針對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制定獎勵政策,尤其是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重點給予獎勵傾斜。
六、完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創新財政和金融協同支農機制,支援北京市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發展,逐步擴大區級農業信貸擔保分支機構設立,完成涉農區“全覆蓋”。引導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大興區、平谷區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農業生産設施抵押等業務。
七、提高公積金信貸審核效率
通過系統對接,推動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現與市規劃國土委共用不動産權屬資訊、抵押登記資訊,以提高貸款審核效率。
八、實現公積金貸款登記變更“不跑路”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等相關資訊發送給不動産登記部門,由不動産登記部門根據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的相關資訊添加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登記標識或解除抵押登記標識,通過資訊共用,借款人貸款結清後借款人無需前往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或受託銀行、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解除抵押的相關手續,真正做到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路。
九、實現動産抵押登記“一次辦結”服務
逐步實現動産抵押登記全程電子化,通過“外網申報、內網審核、現場提交、一次辦結”的方式,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融資業務提供便利。及時將動産抵押登記資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方便社會公眾查詢。積極配合全國統一的“動産抵押網上登記系統”在京試點工作。
十、加強信用資訊歸集共用
推進北京市公積金信貸資訊、各類信貸機構信用資訊以及公用事業繳費等非銀行資訊向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報送工作,提高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的完整性。推動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與央行徵信系統對接。
十一、實現社會信用資訊“一站式”查詢
完善和豐富“信用北京”及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網站服務功能。加大銀稅互動,銀商合作力度。
十二、鼓勵信用服務新業態發展
推動全國領先、科技創新應用能力強、具有較強社會公信力的品牌信用服務機構在京發展。
十三、建立面向國際的金融政策發佈平臺
統籌各部門、各區金融産業發展和扶持政策,在“首都金融”網站以雙語方式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包括本地區經濟、金融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投資項目、風險提示等專業服務,為企業更好的“走出去”“引進來”提供支援,促進金融市場交流合作、互聯互通,開展雙向投資提供更多途徑和便利。
十四、規範金融執法行為
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應規範對金融機構的行政執法行為,在依法行政、依法監督的同時,鼓勵採取聯合執法檢查等方式,提升監督效能,降低對其經營活動的影響。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執法責任追究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的金融信貸營商環境。
本意見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