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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3-14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8〕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3期(總第55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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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8〕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2018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交通運作狀況,全面提升交通綜合治理能力,不斷提高交通管理水準,努力營造良好交通環境,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聚焦關鍵問題、突出重點區域,強化法治、精治、共治,不斷提高交通綜合出行效率,促進交通與城市協調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實現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10萬輛以內,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到630公里以上,地面公交線網持續優化,自行車和步行慢行系統通行條件不斷改善,中心城區路網交通指數控制在57左右,綠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3%,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規則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顯著增強,城市交通運作總體安全平穩有序。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交通供給能力

  1.加快中心城區和通州區次幹路、支路建設,打通斷頭路,暢通微迴圈。城六區和通州區建成通車次幹路、支路35條以上。

  責任單位:城六區政府、通州區政府、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實施道路疏堵工程100項。在全市主要道路擁堵點段完成市級疏堵工程20項、區級疏堵工程80項。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區政府、市園林綠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加快軌道交通建設,實現軌道交通6號線西延(海淀五路居—蘋果園南路)和8號線三期、四期(珠市口—五福堂—瀛海)開通試運營。加快推進軌道交通新機場線、22號線、7號線東延、12號線、14號線剩餘段、16號線、17號線、19號線、28號線、燕房線支線等線路建設。

  責任單位:市重大辦、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加快推進長安街西延、廣渠路東延、京良路東段、永引南路、北辛安路、化工路等城市主幹路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5.加快推進西外大街西延、通馬路、麗澤路等城市快速路的升級改造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6.加快城市副中心路網建設,實現採林路東延工程建成通車,抓緊建設孔興路、通懷路、漷馬路、通武路等。加強八里橋舊橋保護,推進八里橋新橋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文物局、朝陽區政府、通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7.推進京津冀路網互聯互通。實現首都地區環線高速公路全線貫通;推進新機場高速公路、新機場北線高速公路建設,開工建設團河路;做好承平高速公路工程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8.全力推進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2019年北京世園會涉及的相關道路建設,實現興延高速公路全線貫通,加快建設延崇高速公路。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9.開展“三城一區”、新城與中心城區之間交通規劃研究,加快推動軌道交通快速聯絡通道建設,積極開展北清路、安立路等重點道路提級改造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打造“一小時交通圈”。

  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0.加快馬官營、首鋼二通廠公交場站提級改造,開工建設東小營公交中心站,完成土橋公交中心站建設,推進慧忠裏公交站、明月灣公交站、環球影城公交站等一批公交場站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二)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準,創造良好綠色出行環境

  11.加快推進望京西、北苑北、蘋果園綜合交通樞紐建設,開工建設東夏園綜合交通樞紐。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重大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2.開工建設京張高鐵清河站配套交通接駁設施,推進豐臺火車站、星火火車站配套交通接駁設施建設。研究市內交通樞紐與民航機場的快速接駁方式,推進北京新機場麗澤航廈配套交通接駁設施建設,探索在東直門綜合交通樞紐內設立值機設施。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3.完善軌道交通站點接駁換乘條件。研究制訂全市軌道交通新線接駁三年行動計劃,調整優化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接駁線路佈局,加快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自行車道和步道建設。在部分重點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建設駐車換乘(P+R)停車場。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4.加大公交專用道施劃力度,新增公交專用道40公里以上,形成連續的公交快速通勤走廊。加強地面公交運作狀況動態評估,優化公交線網佈局,新開、優化調整公交線路40條以上。加強定制公交線路和區域微迴圈公交線路規範化管理,完善多樣化公交運營服務。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15.完成900公里自行車道治理;開展自行車專用路規劃研究,加快回龍觀至上地自行車專用路建設。在主要道路人行步道上設置阻車樁,防止機動車佔用。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三)加強靜態交通管理,大力整頓停車秩序

  16.配合《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頒佈實施,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形成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機動車停車治理格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7月底前

  17.按照“停車有位、合理付費、依規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改革路側停車管理體制、收費管理方式、服務管理模式和執法監督機制,提高路側停車管理水準和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8.研究編制全市地面停車規劃,明確允許停車區、臨時停車區、禁止停車區範圍,做好停車位總量控制。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9.開展二環路內靜態交通秩序專項治理工作。抓緊組建靜態停車秩序管理專業執法隊伍,提高巡查頻率和強度,實現路側停車網格化巡查管理,加大執法力度。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0月底前

  20.推動利用地下空間開展停車場建設。利用市場化手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地下公共停車場建設、運營和管理。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民防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四)加強區域交通治理,改善交通運作環境

  21.規範核心區旅游客運秩序。研究採取特許經營模式,加強旅游客車管理,實施遠端定點上下客措施,提高車輛周轉效率,減少佔路停車候客現象。組織開通核心區旅游景點迴圈擺渡專線,滿足游客出行需求。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2.在城六區,以北京醫院、南新華街、南磨房、清河五彩城、青塔地區、八角西街等地區為重點,分別組織實施2處以上區域交通綜合治理,努力打造交通運作組織高效、交通節點暢通、空間資源匹配共用的交通綜合治理示範區。

  責任單位:城六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3.在郊區,以新城、重點商圈、旅游景區周邊道路為重點,開展區域交通綜合整治,改善交通環境。加快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服務水準。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加大對車輛超載超限行為的打擊力度。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4.持續開展常態化交通違法整治,增設交通執法電子設備,加大對機動車闖禁行、闖紅燈、佔用公交專用道和應急車道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5.加強道路交通運輸秩序治理。以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交通樞紐為重點區域,強化對出租汽車和省際客運、旅游客運車輛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營運作為,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6.加強對學校、醫院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對違法佔路停車、不按交通標識行車等行為的執法力度;學校、醫院要落實“門前三包”責任,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門前秩序的管理。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7.統籌推進電動自行車及電動三輪、四輪車治理。採取嚴格措施,加大對違法生産銷售改裝、無牌上路、闖紅燈和不按交通標誌標識行駛等突出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同時,抓緊推進《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工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殘聯、市政府法制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五)強化科技支撐,優化城市交通管理

  28.推進市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共用與應用平臺、市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臺建設。開展北京新機場高速公路“智慧高速”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應用。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9.繼續實施中心城區和城市副中心主幹道路信號燈綠波工程,進一步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優化調整100處路口、重要橋區及聯絡線關鍵節點信號燈配時,在重點擁堵路口探索實施反溢式信號燈控制系統。針對易發生擁堵的道路出入口,科學調整並線提示標誌位置和施劃地面標線,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0.針對部分路段潮汐交通特點,科學設置潮汐車道,提高通行能力。開展路口可變導向車道建設,分時段控制車流方向。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7月底前

  31.推進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規範發展。進一步規範網約車平臺經營行為,做好網約車平臺、從業人員行政許可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引導巡游出租汽車轉型升級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進一步提升車輛運營效率。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2.引導共用單車規範有序發展。應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市民出行特徵分析,科學確定共用單車投放數量,避免無序投放。按照“市級統籌、區級主責”的原則,通過採用電子圍欄等技術,強化共用單車停放秩序管理。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3.鼓勵引導新能源小客車分時租賃發展,以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等區域為重點,增加新能源小客車分時租賃用車網點。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4.改進交通路況資訊播報工作,加快地面交通、軌道交通、公共停車資訊服務系統建設,更加精準及時發佈各類交通服務提示資訊,為群眾出行提供便利。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六)加大政策支援,從源頭緩解交通擁堵

  35.健全完善城市規劃建設與交通承載力協同匹配機制。將交通影響評價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體系,研究交通部門參與城市建設項目規劃驗收和竣工聯合驗收的工作機制。試點開展區域交通影響評價,研究編制學校、醫院、商務聚集區等人流聚集場所周邊交通基礎設施規劃標準和設計導則。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6.完善共有産權住房銷售和公租房配租保障措施,健全職住平衡對接機制。研究制定鼓勵以租賃方式解決職住平衡的相關政策,增加中心城區、高密度就業區租賃住房供給。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7.推動停車設施建設與城市綠化融合發展,研究編制綠色停車場設計建設標準。結合城市綠化景觀提升工作,進一步優化完善步行綠道系統。

  責任單位:市園林綠化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七)大力宣傳引導,營造共治共建良好氛圍

  38.推進治理交通擁堵互動平臺建設。繼續辦好“治堵大家談”交通廣播和“交通北京·微訪談”新媒體直播節目,邀請交通、法律、經濟、社會、環保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就交通治理熱點難點問題分專題進行解讀;持續做好“交通緩堵,我來説兩句”網路互動欄目,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交通委、市政府新聞辦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9.開展“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宣講活動。充分發揮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願者作用,通過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等方式,講好交通故事,展現行業精神,宣傳管理政策,引導綠色出行,培育交通文明。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辦、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0.組織開展“禮在北京·讓出文明—市民愛心斑馬線專項行動”。重點在城六區打造100個“愛心斑馬線”示範路口,深入社區開展100場宣講活動。以每月11日“排隊日”和22日“讓座日”為載體,在主要路口、路段宣傳禮讓守序,普及交通法規,糾正交通陋習。

  責任單位:首都精神文明辦、市教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緩解交通擁堵納入本部門、本地區重點工作,統籌謀劃、全力推進,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各項任務。

  (二)嚴格落實責任

  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認真編制並及時發佈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2018年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任務書。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密切協作,整合政策,形成合力。各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治理交通擁堵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本區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細化重點任務,倒排時間,用心組織,狠抓落實。設置以“人的出行”為核心的綜合交通指數,試點開展區級及街道(鄉鎮)層面的交通綜合治理效果評價工作,推動交通綜合治理重心下沉至各區及街道(鄉鎮)。

  (三)強化督查問責

  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通過開展現場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跟蹤評估、群眾滿意度調查及政府專項督查等方式,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落實不力、效能低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行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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