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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3-17
  6. [發文字號] 市規劃國土發〔2018〕8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3-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6期(總第556期)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關於發佈《建設項目規劃使用性質正面和負面清單》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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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國土發〔2018﹞88號

機關各處室、各分局、委屬各單位:

  根據《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改革的意見》(市規劃國土發〔2018〕69號)和《關於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分類標準的通知》(市規劃國土發〔2018〕85號),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按照鼓勵疏解非首都功能,鼓勵補齊地區配套短板,鼓勵完善地區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加強職住平衡的原則,我委對社會投資項目按不同地區制定了《建設項目規劃使用性質正面和負面清單》,將在規劃國土管理工作中作為依據。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2018年3月17日

  (聯繫人:林暉;聯繫電話:88073129)

附件

建設項目規劃使用性質正面和負面清單


  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按照鼓勵疏解非首都功能,鼓勵補齊地區配套短板,鼓勵完善地區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加強職住平衡的原則,編制建設項目規劃使用性質正面和負面清單。

  一、首都功能核心區

  保障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高效開展工作。保護古都風貌,傳承歷史文脈。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環境,補充和完善城市基本服務功能。

  1.正面清單。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辦公和配套用房。

  鼓勵歷史建築調整為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學前教育、養老設施。

  鼓勵居住區相鄰用地調整為社區便民服務、菜市場等為本地居民服務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大型商業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商務辦公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綜合性醫療機構。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專科教育、高等教育用房。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住宅商品房。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倉儲物流設施。

  二、首都功能核心區以外的中心城區

  疏解非首都功能,完善配套設施,保障和服務首都功能的優化提升。推進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提升城市品質。

  1.正面清單。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養老設施。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學前教育設施。

  鼓勵中關村科學城範圍內的各類非居住建築調整為科技創新用房。

  鼓勵三環路以外商業零售、商務辦公、酒店賓館等建築調整為體育健身、劇場影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建築,以及出租型公寓。

  鼓勵居住區相鄰用地調整為社區便民服務、菜市場等為本地居民服務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大型商業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大型商務辦公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區域性物流基地和批發市場。

  限制五環路以內的各類用地調整為綜合性醫療機構。

  限制五環路以內的各類用地調整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及面向全國招生的培訓機構和文化團體。

  限制四環路以內的各類用地調整為住宅商品房。

  限制三環路以內的各類用地調整為倉儲物流設施。

  三、城市副中心

  圍繞對接中心城區功能和人口疏解,促進行政功能與其他城市功能有機結合,以行政辦公、商務服務、文化旅游為主導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綜合功能。

  1.正面清單。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托幼、小學、中學等教育設施和養老設施。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社區便民服務、菜市場等為本地居民服務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鼓勵各類非居住建築調整為體育健身、劇場影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醫療設施。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科技創新用房。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和批發市場。

  四、中軸線及其延長線、長安街及其延長線

  中軸線及其延長線以文化功能為主,既要延續歷史文脈,展示傳統文化精髓,又要做好有機更新,體現現代文明魅力。

  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以國家行政、軍事管理、文化、國際交往功能為主,體現莊嚴、沉穩、厚重、大氣的形象氣質。

  1.正面清單。

  鼓勵中軸線兩側的建築調整為傳統文化、傳統商業、傳統餐飲等歷史文化項目,以及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大型商業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商務辦公項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綜合性醫療機構。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倉儲物流設施。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專科教育、高等教育用房。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住宅商品房。

  五、順義、大興、亦莊、昌平、房山等新城

  堅持集約高效發展,提升城市發展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高新技術和戰略新興産業聚集區。

  1.正面清單。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托幼、小學、中學等教育設施和養老設施。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社區便民服務、菜市場等為本地居民服務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鼓勵各類非居住建築調整為體育健身、劇場影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醫療設施。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科技創新用房、高新技術和戰略新興産業用房。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和批發市場。

  六、門頭溝、平谷、懷柔、密雲、延慶、昌平和房山的山區等生態涵養區

  堅持綠色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發展示範區、展現北京歷史文化和美麗自然山水的典範區。

  1.正面清單。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托幼、小學、中學等教育設施和養老設施。

  鼓勵各類用地調整為社區便民服務、菜市場等為本地居民服務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鼓勵各類非居住建築調整為體育健身、劇場影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醫療設施。

  鼓勵工業、倉儲、批發市場等用地調整為酒店、餐飲娛樂等旅游接待用房,以及農業科技用房。

  2.負面清單。

  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和批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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