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2月6日
為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關於“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準”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困難群眾的生活水準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得到提高,經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具體為: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月每人平均10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為家庭月每人平均2000元。調整後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於2018年1月起實施。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本市城鄉低保共有7.27萬戶、12.05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7.68萬人,農村低保對象4.37萬人。
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與其他社會保障相關標準的關係。社會救助標準的調整將進一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保證困難群體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幸福感獲得感,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