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19〕98號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我市政務服務水準,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進一步簡化不動産登記領域辦事流程,取消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雙方可持自行簽訂的買賣合同及相關材料,直接通過各區綜合服務窗口申請倉庫、商業及辦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繳稅及轉移登記,對符合辦理條件的,自業務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
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其他有關政策不變。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