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教育〔2017〕2567號
各區財政局、區教委,燕山財政分局、教委: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支援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中央財政支援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31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情況,現就有關工作進一步通知如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各區財政局、區教委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向市財政局、市教委報送當年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申報材料。
二、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申報材料包括各區上年度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具體包括上年度中央和市級學前教育資金使用情況、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情況、幼兒資助情況、區級財政投入情況、主要管理措施、問題分析及對策等。當年各區學前教育工作目標和績效目標、重點任務、主要措施和區級資金安排計劃等,績效目標要明確、具體、可考核。
三、《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轉發財政部 教育部<支援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教育〔2017〕216號)同時廢止。
附件:《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支援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1號)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