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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8-01-18
  5. [成文日期] 2018-01-18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18〕3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6期(總第556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取消“工程建設企業技術標準備案”事項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建發〔2018〕3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規定、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和十九大報告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現將取消有關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取消“工程建設企業技術標準備案”事項。

  二、已備案、在有效期內的工程建設企業技術標準繼續有效,到期不再進行續期業務辦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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