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1-1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教學大綱(試行)》《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復訓大綱(試行)》《北京市公共場所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及藥品配置指導目錄(試行)》的通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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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培訓機構、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條例》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編寫完成了《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教學大綱(試行)》《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復訓大綱(試行)》《北京市公共場所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及藥品配置指導目錄(試行)》,現向社會公佈,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1.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教學大綱(試行)

     2.北京市社會醫療急救培訓-急救員課程復訓大綱(試行)

     3.北京市公共場所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及藥品配置指導目錄(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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