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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扶貧
  2. [發文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林業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1-18
  6. [發文字號] 發改農經〔2018〕12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生態扶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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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農經〔2018〕12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林業廳(局)、財政廳(局)、水利廳(局)、農業(農牧)廳(局)、扶貧辦: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精神,充分發揮生態保護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中的作用,切實做好生態扶貧工作,按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制定了《生態扶貧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

  請把生態扶貧工作作為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安排,進一步細化落實《生態扶貧工作方案》各項工作,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時間進度,切實加大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支援力度,推動貧困地區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相協調、脫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使貧困人口從生態保護與修復中得到更多實惠,實現脫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雙贏”。

  附件:生態扶貧工作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林業局

財政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國務院扶貧辦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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