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一〔2017〕17號
各區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準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義務教育鞏固水準,結合實際情況,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依法予以保障是各級政府的法定責任。做好控輟保學,是義務教育發展提高的基礎性工作,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工作,要求各地採取強有力措施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問題,確保實現2020年全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的目標。我市義務教育面臨較為複雜的形勢,在校學生中流動人口占有較大比重;教育需求多元,出國留學人數逐年增長;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輟學風險不容忽視。對照目標,控輟保學任務仍然艱巨,各區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視和重點保障。
二、精準發力,增強控輟保學工作的針對性
我市于1993年在全國率先實現義務教育“雙高普九”以來,始終堅持義務教育鞏固提高任務的落實。加大投入,高標準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和免費政策,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2015年全市16個區縣一次性通過“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國家驗收認定後,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2017年出臺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政策,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向更加公平、均衡、優質發展。我市九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較高水準,然而,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受各種因素影響,特別是受特大城市治理與産業、人口疏解等政策影響,初中在讀非京籍學生流動性增加,給控輟保學工作帶來新的挑戰;流動、留守兒童及困境兒童輟學風險依然存在;出國留學低齡化趨勢明顯。要準確把握我市義務教育發展特點,突出控輟保學的工作重點,精準施策。要將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作為重點監測地區,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及困境兒童作為重點監測群體,學籍接轉追蹤和精細化管理作為重點工作環節。
(一)完善學生跨地區接轉機制,對流動兒童少年學籍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學籍管理部門要利用電子學籍等資訊技術手段,實時掌握學生學籍變動情況,發揮全國學籍聯網優勢,做好輟學學生的標記登記工作。完善流入流出地學籍接轉機制,追蹤流動兒童少年就學動態情況,實現聯控聯保。
(二)嚴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出國留學資訊管理,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學校要規範在校生出國留學申請程式,履行相關手續,並及時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備情況。區教委做好統計和資訊登記工作,掌握每個學生流向,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加強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障工作。落實好北京市政府《關於加強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保障主體多元化的工作格局。重點落實以下幾項任務:一要完善兩類兒童保障的專項工作機制,專人負責,部門協同,責任到人;建立兩類兒童數據庫,及時更新,動態管理,精准保障。二要落實教育保障的任務,強化學校支援保障體系,做到“應保盡保”全覆蓋,提供分類教育資助和入學保障。落實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做好入學、轉學工作。切實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三要建立學習困難學生幫扶機制,著力消除因學習困難造成厭學輟學。四要強化落實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控輟保學機制,規範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複學和書面報告制度,確保困境兒童、留守兒童“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三、立足根本,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補齊短板,落實市政府關於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各項舉措。立足北京城市功能戰略定位,針對當前本市城鎮學位緊張和農村義務教育品質相對較弱的問題,一要合理規劃學校佈局,通過學校新建改擴建和挖潛等多種渠道,增加學位供給;二要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政策傾斜和支援力度,改進農村學校管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對農村教師的專業支援,提高教育教學水準。按照“保基本、補短板、促均衡、上水準”的工作思路,堅持擴大增量與盤活存量相結合,統籌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結合,促進均衡與提高品質相結合,進一步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加快縮小城鄉義務教育發展差距,全面提高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水準。
(二)提升品質,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2020年,在確保各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上,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全市義務教育實現更高水準的優質均衡發展。深化教育機制體制改革,政府統籌推進義務教育發展機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體系逐步完善,學校自主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教育教學改革持續推進,義務教育品質得到全面提高,多樣化、個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滿足,困難群體、特殊群體教育保障水準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四、健全機制,落實責任,鞏固控輟保學效果
(一)建立依法控輟機制,強化未成年人保護主體責任。區政府要與各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控輟保學責任書,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區人民政府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完善行政督促複學機制,加強宣傳,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和完善輟學學生勸返複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繫,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勸返複學工作。落實家長責任,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造成輟學,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發放相關文書,敦促其保證學生複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義務教育法》導致學生輟學,任何社會組織或個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進行舉報,共青團、婦聯、殘聯、社區要在控輟保學中發揮各自的作用。
區政府要配合區人大及常委會加強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監督及執法檢查。
(二)完善控輟保學督導檢查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教育督導部門要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開展專項督導,把控輟保學作為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區切實履行職責。市教委職能處室要加強對各區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區人民政府排查情況,摸清底數,制定工作方案,做深做好做實控輟保學工作。
建立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各區政府考核體系,並作為對區政府及主要領導考核的重要指標。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