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環發〔2017〕24號
中石油北京分公司、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及有關成品油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改善本市空氣品質,加強對重型柴油車排放污染治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京政辦發〔2017〕1號)“完善柴油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本市轄區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銷售柴油的加油站全面供應車用尿素”的要求,現就本市做好柴油車用尿素供應服務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完善柴油車用尿素體系建設工作
為實現車輛排放達標,絕大部分國Ⅴ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都安裝了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SCR系統)。為確保該系統正常工作,必須要定期添加車用尿素溶液,該溶液與氮氧化物進行化學反應,減少氮氧化物排放污染。為此,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重視柴油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根據所屬加油站銷售柴油車用尿素情況,做好尿素加注站建設規劃,便於過往柴油車輛能夠隨時購買並添加車用尿素溶液。
二、做好車用尿素供應服務保障工作
銷售柴油車用尿素的各成品油經營企業,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站內配備符合品質標準的車用尿素溶液;二是加強對員工的教育,使員工掌握柴油車用尿素基本用途和使用方法,以便更好地為顧客提供服務;三是在站內顯著位置張貼“本站供應柴油車用尿素溶液”標識,並向柴油車駕駛員宣傳柴油車加注尿素的重要作用,及時提醒到本站加柴油的車輛加注車用尿素。
三、落實責任,加強管理
1.銷售柴油車用尿素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認真做好柴油車用尿素供應服務保障工作,並統計所屬加油站銷售柴油車用尿素情況。
2.按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督促完善本轄區內柴油車用尿素供應體系。
特此通知。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