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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族、宗教/民族事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8-17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二〔2017〕1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10-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7年 第32期(總第524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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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17〕16號

各區教委、各區民委(民宗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國發〔2015〕46號),進一步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新時期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從首都北京“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出發,堅持立德樹人,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學生平等受教育權利,提高各民族群眾科學文化素質,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為維護首都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把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貫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維護祖國統一,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堅持平等優先並行。將民族教育納入教育總體規劃,促進民族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優先和傾斜原則,辦好民族教育學校,保障少數民族學生平等接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

  堅持結構品質並重。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重視頂層設計,優化民族教育結構,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提高民族教育品質,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堅持依法治教。着力提升教育系統法治觀念,紮實推進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學校依法治校。加強法治教育,增強各民族師生法律意識。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

  (三)發展目標

  全面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時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2016—2020年)》確定的各項任務,民族教育整體發展水準及主要指標不低於本地區平均水準,民族教育辦學水準全國領先。民族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全面改善,辦學特色日益突顯,優質教育供給顯著增加,少數民族學生平等享受優質教育權利得到充分滿足。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水準不斷提高,民族人才培養品質全面提升。學校民族團結教育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常態化機制進一步健全。

  二、打牢各民族師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基礎

  (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不懈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主題宣傳教育,引導各民族學生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引導各民族學生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産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祖國下一代的心田生根發芽。強化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識教育,引導各民族學生牢固樹立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法律意識。試點開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宗教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各民族師生正確認識和看待宗教問題,堅決抵禦宗教極端思想滲透。

  (五)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將民族團結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德育工作之中,深入推進以馬克思主義“五觀”、“五個認同”、“三個離不開”思想為主題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把愛我中華的種子埋在每個學生心靈深處。將民族團結教育貫穿於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進學校、進課堂、進頭腦。將課堂教學作為民族團結教育主渠道,充分利用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採取專題課、學科融入等形式,讓各民族學生通過學習“了解各民族,熱愛大家庭”,進一步提升民族團結教育實效。在全市普通中小學校定期開展民族團結教育示範學校評選表彰活動,培育先進典型,發揮引領作用。將每年的5月作為“民族團結教育月”,在全市各區和各學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民族團結教育主題活動,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全覆蓋。

  (六)加強各民族學生間的交往交流交融。積極開展有各民族學生參加的體育、藝術、聯誼等活動,鼓勵少數民族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社團組織和文體活動,學校運動會、藝術節、文化節、社團活動等要融入一定比例的民族特色內容,促進不同民族學生共學共進。探索推進混班教學、混合住宿,組織開展“手拉手”、“民族一家親”等活動,促進各民族學生間的交往交流交融。通過夏令營、研修旅行、考察學習等各種活動,加強與民族地區之間的交流往來,搭建各民族學生交往交流平臺,促進各民族學生之間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鞏固“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一家親”的共同體意識。

  三、全面提升各級各類民族教育水準

  (七)提升學前教育服務保障能力。啟動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加大民族幼兒園佈局調整和建設力度,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民族教育資源,不斷提高少數民族幼兒入園率。

  (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推進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上,全面改善民族中小學辦學條件,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義務教育階段民族教育實現更高水準優質均衡發展,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在充分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基礎上,堅持免試、就近原則,確保適齡少數民族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少數民族聚集區的民族中小學校,採取特殊政策優先滿足少數民族兒童少年入學需求。

  (九)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採取特殊傾斜政策,支援高中階段民族學校特色發展,為不同潛質民族學生提供更多選擇空間。深入推進課程改革,探索多樣化民族人才培養模式和途徑,促進民族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重點支援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和北京市回民學校等建設發展,進一步發揮優質民族高中學校示範作用,逐步擴大招收本市少數民族學生的範圍和比例,拓寬優質民族教育資源輻射功能,打造首都民族教育品牌。

  (十)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體系,深化辦學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學品質,支援中高職院校開設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服裝、餐飲等領域的專業,暢通民族學生成才通道,提升民族學生技術技能水準。

  (十一)強化高等教育內涵發展。進一步深化少數民族預科培養改革,不斷優化培養學校佈局,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準,全面提高民族人才培養品質,促進高品質就業創業。

  (十二)健全終身教育服務體系。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完善靈活開放、銜接互通的終身教育體系,滿足少數民族群眾更新知識、提高能力和全面發展需要。

  四、進一步強化內地民族班的教育管理服務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橫向協調配合機制,建立健全由市教委牽頭,市委統戰部、首都綜治辦、市網信辦、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宗教局、市支援合作辦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健全縱向聯動協同機制,健全市、區、校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形成縱向聯通、反應迅速的工作格局。建立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建立並完善教育、綜治、公安、民族、宗教和學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綜合治理工作格局,為內地民族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十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引導各民族學生牢固樹立“五個認同”、“三個離不開”的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思想意識,增強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反滲透的陣地意識。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實加強和改進法治教育,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宣傳教育,使學生真正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強化公民意識教育,增強學生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十五)提升教育管理服務水準。深化教學改革,強化課堂教學,加強教研工作,提升教學品質。配齊、配好、配強教師,使班師比達到1:8。提高教職工待遇,在評聘職務(職稱)、評選先進時給予傾斜,在選拔任用上優先安排。在核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時,結合實際給予適當傾斜。定期組織幹部教師深入學生家庭家訪,提高育人效果。尊重清真飲食習慣,加強清真食堂建設。完善辦學經費投入機制,為內地民族班辦學提供經費保障。

  五、認真落實民族教育發展保障機制

  (十六)加大民族教育保障力度。將民族教育納入教育總體規劃,在教育發展規劃中優先謀劃民族教育,在教育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民族教育,在財政資金安排上優先保障民族教育。健全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堅持優先發展、重點保障原則,加大經費投入,全面改善民族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滿足少數民族學生平等享受優質教育需求。堅持首善標準,加大對民族教育特色專業、特色課程、特色活動的資金支援,加強民族教育學校特色建設。

  (十七)全面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將幹部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位置,健全完善“優先為民族教育學校(幼兒園)充實畢業生、優先安排進修、優先考慮民族教育學校骨幹教師培養”的“三優先”政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師資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定期開展民族教育幹部教師培訓,優化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模式,強化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落實民族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等相關管理制度。

  (十八)不斷強化民族教育科學研究。認真落實《北京市“十三五”民族教育科研規劃》,加強對“十三五”民族教育科研課題的組織和指導。完善支援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務民族教育發展能力。充分發揮北京市民族教育學會的作用,積極開展民族教育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實驗和學術交流活動,廣泛普及民族教育理論。

  (十九)深入推進資訊技術與民族教育教學融合創新。充分利用北京數字學校、數字化資源共用交換平臺,加大民族教育數字化資源建設力度,進一步服務民族教育學校特色發展。引導支援民族教育教師應用資訊技術改進教學實踐。支援民族教育學校建設智慧校園,綜合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和虛擬現實技術探索未來民族教育新模式。

  (二十)紮實做好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深入推進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整合首都優質教育資源,加大少數民族地區教師培訓力度,增強受援地教育自我造血功能。發揮首都職業教育優勢,通過聯合辦學、結對幫扶、專家赴受援地講學、網際網路+職業教育等途徑,進一步加大民族地區適用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繼續辦好內地和田高中班、內地玉樹高中班等對口支援班,加強教育管理服務,為民族地區培養更多建設人才。

  六、切實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十一)加強黨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確保民族教育正確發展方向的根本保證。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健全民族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民族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要把學校黨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實增強學校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提升廣大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二十二)依法落實政府職責。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是確保民族教育發展的關鍵。要把民族教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負責、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以主管市領導為組長,由市教委牽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民委、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公安局、市宗教局、市支援合作辦等部門參加的民族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共同推動民族教育發展。

  (二十三)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督導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對民族教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督導,是促進民族教育改革政策落實和民族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堅強保障。要把民族教育工作列入各級政府教育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民族教育發展目標、任務措施、經費投入等方面的督查。將民族教育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範圍,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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