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衛醫〔2017〕229號
各區衛生計生委,各相關三級醫院:
為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加強醫療美容主診醫師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16號),加強醫療美容主診醫師管理,提高醫療美容服務品質,依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等8件部門規章的決定》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220號)等相關規定,我市制定了《關於開展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已於2017年9月7日經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一、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基本條件
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分為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等四個專業。醫療美容主診醫師(以下簡稱主診醫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北京市地方註冊執業。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醫師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在北京市衛生計生委或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醫療美容專業培訓(進修)達到1年及以上併合格;或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的計算時間,應為連續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的實際時間。
(四)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五)醫師定期考核合格。
(六)醫師註冊執業範圍限於外科專業、眼耳鼻咽喉科專業、皮膚病與性病專業、口腔專業、中醫專業或中西醫結合專業。
二、備案專業
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專業包括美容外科專業、美容牙科專業、美容皮膚科專業和美容中醫科專業。每一位醫師只能備案一個專業。原則上醫師執業類別不一致的,不屬於備案範疇。
三、備案程式
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備案應由醫師註冊的主要執業機構(以下統稱為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機構對本機構的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進行核定後,通過醫師管理資訊系統申請備案。
(一)醫療機構按照《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等相關規定,依據以下材料對申請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備案的執業醫師專業進行核定:
1.《北京市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表》。
2.《醫師執業證書》(含執業記錄欄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原件。
3.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4.醫療美容工作經歷證明。
5.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培訓(進修)基地出具的培訓或進修合格證明。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1份。
7.已經取得的《北京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提交上述第1、2項及《北京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書》原件。
(二)醫療機構通過醫師管理資訊系統填報《北京市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表》,並將醫療美容主診醫師核定結果報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申請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表》(與醫師管理資訊系統填報和審核內容一致,且加蓋醫療機構印章。)1份。
2.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收到備案資訊後,在醫療美容主診醫師《醫師執業證書》“備註”頁登記核定專業和備註時間,並加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章。醫療美容主診醫師《醫師執業證書》中原註冊資訊不變。
(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備案資訊向社會公開,供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備案資訊和醫師定期考核資訊的管理。市、區兩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在醫師管理資訊系統及時確認備案資訊,並收到備案申請的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同時,市、區兩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醫療美容主診醫師進行定期考核,並依各自職責在醫師管理資訊系統及時更新醫師定期考核結果。
(二)高度重視,嚴格監管。市、區兩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美容主診醫師管理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保障醫療安全。發現醫療機構未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管理、違規核定、備案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訊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超專業範圍開展醫療美容項目、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美容服務、以及在核定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工作中弄虛作假等行為的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加強執業機構對備案工作的管理。各醫療機構應制定本機構核定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本機構的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專業進行核定,核定合格的,方可申請備案。申請備案時,應在醫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系統認真詳實地填報相關資訊,並對本機構醫療美容主診醫師提交材料進行審核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四)加強醫療美容人員的培訓和進修管理。各指定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培訓機構必須高度重視並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培訓(含進修)工作,制訂並落實確保培訓品質的培訓大綱和管理制度。培訓機構應依據科室規模和培訓能力,培訓或進修結束後,培訓機構應對培訓進修對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出具考核合格證明(應包含培訓人、培訓起止時間、培訓科室、培訓結論等資訊)並加蓋單位公章。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本市涉及醫療美容主診醫師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請各區衛生計生委將此通知轉發到轄區內除三級醫院外設置醫療美容科的其他醫療機構。
附件:北京市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表(略)
注:附件請登錄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http://www.bjchfp.gov.cn)查詢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