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7-07-01
  5. [成文日期] 2017-06-05
  6. [發文字號] 京房公積金管委會辦〔2017〕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6-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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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公積金管委會辦〔2017〕12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限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311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548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774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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