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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教委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7-04-27
  5. [成文日期] 2017-04-20
  6. [發文字號] 朝教基一〔2017〕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5-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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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教基一〔2017〕1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批准,特製定《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批准,特製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加大區級統籌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準,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着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繼續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積極穩妥探索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區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以區教委為主,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程式規範,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工作要求

  (一)入學條件

  1.免試就近入學條件

  (1)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朝陽區戶籍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的“朝陽區”端口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2)初中入學條件:凡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朝陽區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和已經辦理回朝陽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外區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均須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3)就近入學規則

  ①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實施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15﹞7號),從2017年起,我區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實施記錄管理,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小學六年內、初中三年內只提供實際居住地址服務範圍內的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②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17年6月30日後取得的不動産權證書所對應的實際居住地址不再對應一所學校,適齡兒童少年依據該實際居住地址登記入學將參加所在片區的統籌分配。

  ③我區適齡兒童少年登記入學原則上是按照戶籍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址(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劃分服務片,並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登記時間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登記時間為登記入學順序。

  ④實行入學資格聯動審核機制,區教委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尤其對實際居住地址的審核,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以國土部門確定的房屋使用性質為準)的過道房、車庫房以及空挂戶等情況,均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⑤區教委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的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等因素,按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學校服務範圍,並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志願(或意向)進行派位入學。對於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學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學校,接收在劃定片區內以隨機派位的方式分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保證每位符合在我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接受義務教育。

  2.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登記入學條件

  (1)持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且家庭實際居住地址在朝陽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的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按本市戶籍對待。

  (2)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登記入學。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2017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我區務工就業證明(其中:受雇於用人單位的提供的務工就業證明須至少一方是在我區務工勞動合同和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在我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我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交材料並進行聯網審核。

  各街道辦事處、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審核標準對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進行聯網審核,通過審核後開具《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

  3.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4.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二)入學方式

  1.2017年我區小學入學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對每一個適齡兒童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就近登記入學

  凡符合在我區登記入學的本市戶籍(含按京戶對待)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每人平均須按照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資訊採集工作,並按規定的時間到劃定的服務片指定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適齡兒童的戶籍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對應的服務學校為一所(2017年6月30日後取得的不動産權證書除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規定的時間持相關材料帶領適齡兒童到對應的服務學校指定地點辦理登記手續,並根據適齡兒童戶籍登記時間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登記時間作為入學順序。當服務學校學位不足時,對於超出學位數的適齡兒童在指定片區內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適齡兒童的戶籍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對應的服務學校為多所(含2017年6月30日後取得的不動産權證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網上預約時間持相關材料到區教委指定地點(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諮詢接待廳)辦理登記和統籌分配手續,並根據適齡兒童戶籍登記時間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登記時間作為入學順序。在同等條件下,按街區服務片所屬學校學位情況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適齡兒童的家庭實際居住地址為租住房屋(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和身份證及出租房屋發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網上預約時間持相關材料到區教委指定地點(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諮詢接待廳)辦理登記和統籌分配手續,按學區服務片所屬學校學位情況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2)適齡兒童到寄宿學校登記入學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寄宿學校,並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資訊採集工作後,在“2017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報名系統”中完成資訊填報及遞交申請的預約,並按預約時間到擬申請就讀的寄宿學校提交適齡兒童登記入學資訊材料和書面申請。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區規定範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並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3)適齡兒童到民辦學校登記入學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適齡兒童申請就讀民辦學校,並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資訊採集工作後,在“2017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報名系統”中完成資訊填報及遞交申請的預約,並按預約時間到擬申請就讀的民辦學校提交適齡兒童登記入學資訊材料和書面申請。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區規定範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並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4)殘疾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適齡兒童殘疾程度,為其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附設特教班或普通小學隨班就讀,並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資訊採集工作。

  學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本校服務片內的殘疾適齡兒童登記入學,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5)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申請在我區登記入學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中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採集資訊後,到我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交相關材料並進行聯網審核,通過審核後開具《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並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資訊確認工作。同時,按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到劃定服務片的指定地點辦理登記手續,按劃定服務片所屬學校學位情況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2.2017年我區初中入學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對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1)就近分配學生的入學

  根據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人數和所在學校及學區服務片情況、初中學校的規模、分佈和交通狀況以及學生戶籍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等因素,進行一般公辦初中就近登記入學、單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入學。

  ①一般公辦初中校就近登記

  入學具備在朝陽區登記入學資格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學籍所在地確定的區域內自願就近選擇一所一般公辦初中校入學。

  報名人數少於學校招生人數,初中學校直接接收學生入學。

  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人數,初中學校接收以隨機派位方式確定的學生入學。隨機派位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並在公證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將派位結果進行公證。

  ②單校劃片入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部對口接收本校小學部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入學。

  各初中校對口接收戶籍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歸屬本校招生服務片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③多校劃片入學學區服務片內各小學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報學區服務片內初中學校的入學志願。

  報名人數少於學校招生人數,初中學校直接接收學生入學。

  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人數,初中學校接收以隨機派位方式確定的學生入學。隨機派位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並在公證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將派位結果進行公證。

  (2)學生到寄宿學校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寄宿學校。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區規定範圍內接收學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並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學生名單。

  (3)學生到民辦學校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市規定範圍內接收學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並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學生名單。

  (4)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經市教委批准的可接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

  接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區規定範圍內接收特長生。特長生的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實施。

  (5)殘疾學生的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中學隨班就讀,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6)非本市戶籍且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的入學

  申請在我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且學籍在我區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直接參加我區的初中入學方式登記入學;申請到我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且學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到我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交相關材料並進行聯網審核,通過審核後開具《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我區就近分配入學方式入學。

  (三)工作要求

  1.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區教委根據適齡兒童數量、小學畢業學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小學、初中招生計劃並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2.加強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學管理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3.杜絕違規操作。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學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要及時通報。

  區教委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各街道辦事處、地區辦事處(鄉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和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4.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制定《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經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實施。及時公佈2017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的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資訊。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了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本意見自2017年4月27日起實施。

  附件:

朝陽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朝陽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朝陽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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