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為更好地保障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實施細則。
一、審核內容
(一)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審核申請人”)在平谷區工作、居住,需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的要提供相關材料
在平谷區務工就業證明、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下簡稱“五證”)。
(二)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按本市戶籍對待
1.持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2.持有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3.持有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4.持有區政府外事僑務辦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5.持有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信》及其父(母)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
6.持有市人力社保局簽發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7.持有區人力社保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8.持有“中建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子女身份證明”。
二、審核程式
(一)初審
審核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2017年5月17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持“五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申請;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受理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按規定時間將申請人“五證”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報送至區聯合審核現場;初審不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勸其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二)聯合審核
區聯合審核小組成員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和審核標準對申請人“五證”原件及複印件等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具體職責如下:
1.在平谷區務工就業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工商分局分別審核,其中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的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法定代表人、股東、合夥人和個體工商戶由區工商分局審核。
2.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國土分局審核。
3.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由區公安分局審核。
4.全家戶口簿由區公安分局、區教委審核,超齡兒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學由區教委審核。
5.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三)反饋審核結果
聯合審核結束後,由區教委負責將審核結果反饋至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並在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或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上進行確認;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三、審核標準
(一)在平谷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平谷務工就業證明,在平谷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受雇於用人單位的,應提供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同時提供夫妻一方當年1月至3月在平谷區繳納社保證明。
2.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為法定代表人、股東、合夥人和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取得時間為當年5月31日前)。
(二)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需提供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
2.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應提供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房主身份證。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時提供安全責任書。
租住單位公房的,應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的證明無效。
租住無房産證農民房的,應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産房開具的轉租證明無效。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適齡兒童少年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
2.如果兒童超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的證明,並説明未按時入學原因。同時填寫提交《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情況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病歷或幼兒園證明)。
(四)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審核標準
1.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當年5月31日以前制發的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2.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地址與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資訊應為機打,塗改無效。
(五)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的可視為有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