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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保險
  2. [發文機構] 北京保監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4-01
  6. [發文字號] 京保監發〔2017〕6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4-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保監局關於印發北京保險業貫徹落實《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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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保監發〔2017〕63號

各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現代財産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中意財産保險有限公司、合眾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路財産保險自保有限公司、安心財産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瑞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新光海航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在京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北京保險學會、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通知》(保監發〔2016〕74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44號)等文件精神,北京保監局組織制定了《北京保險業貫徹落實<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

2017年4月1日

北京保險業貫徹落實《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通知》(保監發〔2016〕74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44號)等文件精神,立足北京發展實際,提出北京保險業貫徹落實《中國保險業“十三五”規劃綱要》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具體舉措。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積極推進“防控風險、服務大局、改革發展”三大戰略,主動適應北京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形勢和要求,不斷擴大有效保險供給、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元化保險服務需求,着力構建與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為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十三五”時期,北京保險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在實現創新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行業綜合實力、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抵禦風險能力顯著增強,將北京保險市場建設成為發展水準領先、市場體系完善、功能作用突出、綜合競爭力較強的區域保險市場。具體目標是:

  行業發展水準保持領先。到2020年,北京保險深度、保險密度和行業管理的總資産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準,主體類型更加豐富,業務結構不斷優化,盈利能力持續提升,國際競爭力大幅增強。

  服務大局能力顯著提升。産品創新持續加快,服務手段更加豐富,保障功能日益突出。商業保險的災害損失補償率、醫療費用補償率和養老金替代率逐步提高,成為政府應對風險、化解矛盾、保障民生、助推經濟等領域的重要手段。

  消費者滿意度持續提高。理賠難、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化解,消費者投訴處理效率穩步提升,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更加完善。保險機構服務效率和品質顯著提高,行業贏得全社會的廣泛認可。

  監管現代化水準不斷提升。監管制度供給進一步優化,監管方式更加科學,監管手段更加豐富,風險識別、防範和處置機制更加完善,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提高。

  二、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建設

  (一)完善北京現代保險市場體系。

  支援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保險法人機構和專業保險資産管理機構在京設立或遷入。鼓勵科技創新、網際網路保險等新興業態保險法人機構的設立。支援北京設立養老險、健康險等地方性專業保險機構。鼓勵區域性、專業性、中小保險機構走差異化發展道路。鼓勵在京設立保險行業資産託管中心、保險資産交易平臺等基礎平臺。

  (二)深化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

  進一步完善北京地區商業車險費率浮動方案,完善交通違法浮動系數等定價因素,提高保險公司自主定價權,鼓勵保險公司研究運用駕駛行為、用車習慣以及車輛安全性能等從人從車因素,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科學合理的車險産品,逐步建立以行業純風險保費為基準、公司自主確定附加費用率及部分費率調整系數的定價機制。繼續深化人身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積極研究市場化改革可能帶來的變化和影響。鼓勵保險機構提供個性化、定制化保險服務。

  (三)推進保險中介市場發展。

  逐步建立多層次、多成分、多形式的保險中介服務體系,鼓勵保險銷售多元化發展。加強保險中介機構准入和退出管理。建立保險機構管控責任清單制度,探索建立保險中介機構經營異常資訊提示機制。強化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自律管理,推進保險中介機構誠信建設。

  (四)提高北京保險業國際競爭力。

  發揮北京總部經濟優勢,鼓勵在京保險機構擴大對“一帶一路”項目的承保支援、技術支援和本地服務支援,構建境外服務網路,實現風險的全球分散。抓住北京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契機,加強中外保險企業交流合作,積極引入國際先進管理技術和經驗。支援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籌集資金。

  三、助力北京經濟社會發展

  (一)支援北京科技文化中心建設。

  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應科技創新特點的保險産品,探索新技術新産品(服務)“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推進中關村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和科技保險等工作。推進保險産業園建設,支援打造新型保險機構孵化區,構建以保險業為龍頭的國家級金融創新示範區。鼓勵保險機構加強文化産業保險産品創新,積極開展知識産權、藝術品、影視、演藝、體育、會展、旅游等保險服務。

  (二)鼓勵保險資金服務北京重點領域建設。

  鼓勵保險資金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軌道交通建設、空氣品質和水環境改善等地方重大項目,為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現代産業發展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援。鼓勵保險資金支援創業創新,助力北京國家創新戰略高地建設。鼓勵保險資金參與北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發揮保險機構投資者作用,支援北京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堅持穩健審慎和服務主業,引導保險資金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多元化分散投資,做好資産負債匹配管理。

  (三)服務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

  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多元化保險産品,推動高效節水農業、迴圈農業、現代種業、生態旅游農業發展。加快農業保險産品創新發展,支援發展區域特色農産品保險、農作物指數保險等産品。支援保險機構加快“三農”保險服務網點建設,提升農業保險服務水準。健全保險機構與氣象、農業、國土等部門的合作機制。充分利用北京市農村金融與風險管理資訊平臺,運用衛星遙感等資訊技術手段,提高農業保險風險管理水準。

  (四)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

  推動出臺京津冀保險市場區域性標準,逐步實現業務經營、保險服務、人員流動和數據資訊一體化。推動京津冀三地保險監管聯動和保險合同糾紛異地調處機制的建立,逐步實現三地輿情監控和資訊共用。加快實施三地一體化車險電子保單和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機制。探索研究三地養老、健康、大病保險保障服務一體化和均等化。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合京津冀協同發展特點的保險産品,圍繞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做好相關保險服務,促進産業合理佈局和優化升級。

  四、參與北京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

  (一)輔助政府公共管理創新。

  不斷深化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推動實現無人傷簡易車輛案件線上報案、定損和理賠的全流程功能,研究建立涉及人傷案件的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緩解首都交通擁堵。提升車險服務水準,推動建立線下定損網點行業共用機制。試點發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新興業務。加快發展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産品,鼓勵發展職業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保險、特種設備責任保險等産品和服務,積極推廣安全生産責任保險試點。研究建立建設工程品質潛在缺陷保險制度。

  (二)參與城市災害救助體系建設。

  鼓勵企業和居民利用商業保險應對災害事故風險,積極發展企業財産保險、家庭財産保險等産品。鼓勵企業為包括外來務工人員在內的職工購買意外傷害和補充醫療保險。加強與北京各政府部門溝通協作,將保險風險管理技術納入災害防範救助體系,推動保險納入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體系。積極運用保險機構的風險管理和專業技術等優勢,強化事前風險防範,促進安全生産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三)構建綠色保險體系。

  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産品和服務,支援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等産業發展。積累挖掘北京新能源汽車保險數據,推動行業研究開發適應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保險産品。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支援保險機構開發環境高風險領域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聯動處理機制。

  五、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

  (一)拓展多層次養老保險。

  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各類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擴大商業養老保險覆蓋面,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鼓勵保險機構拓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援發展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相銜接的商業養老保險産品。鼓勵創新適合於老年人群的産品和服務,進一步推廣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項目試點,配合地方政府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積極配合開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支援保險機構參與投資養老服務産業,豐富養老服務供給,促進保險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二)發展多元化健康保險。

  鼓勵保險機構大力發展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等健康保險産品和服務,探索開發“健康保障+健康服務”相結合的産品,在保險責任、保險費率等方面為消費者提供更優選擇。進一步推進個人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及大病保險經辦服務,探索商業保險經辦新模式。鼓勵保險機構參與北京健康服務業産業鏈整合。持續推進北京健康保險資訊平臺建設,強化對健康險大數據的深度挖掘和分析應用。推動商業健康保險與北京公共衛生、基本醫保、醫療服務的資訊系統逐步實現資訊共用。

  (三)推動多領域民生福祉提升。

  大力發展普惠保險,支援開發各類保障適度、保費低廉的小額保險産品。試點開展全民意外傷害保險,提升北京市民意外傷害保障水準。全面推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低保低收入群體意外傷害保險,引導保險機構參與民政救助服務,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等救助對象提供綜合保險保障,不斷提高弱勢群體的風險保障能力。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推廣計劃生育家庭綜合保險,探索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保障及無子女家庭保障的新模式。

  六、加快保險監管現代化建設

  (一)完善現代保險監管體系。

  逐步搭建專業監管、部門協作、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現代保險監管體系。積極推動保險中介機構“先照後證”改革,改進准入管理。深入開展資金運用屬地監管試點工作,引導保險資金參與首都經濟社會建設。貫徹實施“償二代”監管制度,探索研究保險法人機構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傳導機制,輔助完善保險分支機構市場行為監管。加強與北京黨政部門、司法機關、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等的溝通聯繫,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深化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自律、維權、協調等職能。支援新聞媒體、會計審計、評級機構、消費者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二)完善風險防範化解機制。

  加強風險識別監測、預警和處置,防範滿期給付及非正常退保風險,防範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的風險,防範群體性事件風險,防範聲譽風險,堅守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加強市場行為監管,大力整頓市場秩序,嚴厲查處保險欺詐、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保持對重點風險的高壓態勢。借助行業資訊平臺,運用大數據分析手段,實現對風險的動態監測和預警,完善非現場監管工作機制。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提高風險應對和處置能力。

  (三)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健全保險銷售、理賠等各業務環節服務標準。持續開展保險服務、投訴處理等方面的指標評價和披露,深入推進人身險公司銷售行為關鍵指標改善計劃,持續提升銷售品質和服務品質。嚴厲打擊銷售誤導、理賠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完善“四位一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推動行業建立保險合同糾紛處理標準,持續完善合同糾紛訴調對接制度。加強保險消費者教育,創新風險提示方式。

  七、改善保險行業發展環境

  (一)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

  搭建北京保險業信用資訊管理體系,配合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約束機制。探索建立保險機構信用評級制度,不斷完善北京地區銷售從業人員警示資訊管理系統。支援行業搭建保險欺詐資訊交互平臺,遏制保險欺詐行為。開展與公安、司法機關的跨行業合作,逐步構建社會反欺詐工作體系。加強保險誠信文化建設,用國學滋養保險文化,營造和諧發展環境。

  (二)促生保險行業創新發展動力。

  扶植行業創新機制,鼓勵保險機構建立創新業務專業團隊,支援行業搭建創新交流平臺。積極推進産學研用協同創新,鼓勵保險機構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保險研發機構。促進保險業“跨界+融合”發展,探索“網際網路+保險”新模式,推動保險産品、服務模式、銷售渠道等領域的全面創新。

  (三)培育高素質保險人才隊伍。

  以行業協會為依託,建立涵蓋法律合規、新聞宣傳、國學修養等一體化的教育培訓體系,全面提高教育培訓的品質,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富有改革創新精神的管理人才。健全完善專業資格認證管理和銷售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加強保險銷售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切實培養一批適應行業發展、全面綜合發展的技術人才、行銷人才。

  (四)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

  發揮新聞媒體正面宣傳與引導作用,鼓勵新聞媒體開辦保險頻道或欄目,組織行業通過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開展公益活動等多種形式,普及保險知識,宣傳保險成效,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積極開展保險知識“五進入”活動。推進行業新聞發言人制度,打造行業新聞宣傳隊伍,有效宣導保險行業監管價值理念和保險行業價值理念。

  八、實施保障

  《實施意見》結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北京保險市場特點,明確了北京保險業“十三五”時期的主要目標和舉措,是北京保險業未來五年發展的行動綱領。

  北京保險業各級黨委要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提升領導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能力和水準,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持續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為落實《實施意見》創造良好環境。

  北京保監局負責《實施意見》落實的統一部署,根據國家和北京的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相關政策措施;分解主要任務,確保目標順利實現。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北京保險學會、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等行業社團組織應廣泛宣傳《實施意見》,深化行業自律,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好各專業委員會職能作用,認真推動會員單位貫徹落實。

  各保險機構要按照《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和舉措,結合公司自身發展實際,制定年度分解工作計劃和評估考核制度,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為首都社會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附錄

  名詞解釋

  一、首購首用:指通過政府採購方式及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優先購買和使用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場但暫時還不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自主創新産品。

  二、三農:指農村、農業和農民。

  三、先照後證:指先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再到許可審批部門辦理經營許可審批手續。

  四、償二代:指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該體系以風險為導向,分別從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和市場約束機制三個方面對保險機構的風險和資本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四位一體:指涵蓋消費者、保險機構、行業協會、保險監管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六、五進入:指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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