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現狀分析
近年來,北京市軌道工程建設規模逐年增大,在施工程線路長度不斷增加。由於軌道工程多為地下作業,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再加上地面、地下情況複雜,易發生突發性事故。因此,編制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對有效預防和應對軌道工程建設中的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的生命及財産安全,維護首都的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1.2影響軌道工程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
1.2.1地面建築物情況複雜,地下管網年代久遠,滲漏嚴重,地下防空洞,市政管網頂管及暗挖,致使地層更加鬆散,在軌道工程暗挖二次擾動的影響下,地面易發生塌陷,由此産生管網斷裂,建(構)築物變形超標,甚至破壞等次生、衍生事故。這些事故一旦發生,將會給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社會財産安全等帶來很大的危害。
1.2.2軌道工程施工採用盾構法、淺埋暗挖法、明挖法等施工工藝,地下作業量大,施工環境差,易發生突發性事故,且搶險救援工作難度大。
1.3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統籌協調、科學救援、處置高效”的原則,建立健全軌道工程建設突發性事故的預防和應對機制,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和首都的社會穩定。
1.4編制依據
依據《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品質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規定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新建、改建和擴建軌道工程項目施工中,出現的危及人員生命和社會安全、造成國家和人民財産嚴重損失的突發性事故應對工作。
1.6事故分級
依據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及財産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6.1特別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
(1)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的;
(2)造成100人(含)以上重傷的(包括急性中毒,
下同);
(3)造成1億元(含)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軍隊或中央單位的供電、供水、通信等線路運作中斷或城區大範圍停水、停電、通信中斷等,後果特別嚴重的;
(5)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地上及周邊重要建築物、構築物、橋梁、鐵路等毀壞或喪失使用功能並出現二次傷亡事故,社會影響特別巨大的。
1.6.2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
(1)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城區較大範圍停水、停電、通信中斷等,後果嚴重的;
(5)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地上及周邊基礎設施、建築物、構築物結構破壞並可能出現二次傷亡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1.6.3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
(1)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市政管線破壞,後果較大的;
(5)由於軌道工程施工,造成地上及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出現局部破損,社會影響較大的。
1.6.4 一般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1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 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軌道工程事故指揮部(以下簡稱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 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建委主任
市建委分管施工安全的委領導
市交通委分管建設工程安全的委領導
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水務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各區縣政府、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北京電力公司、市熱力集團公司、市燃氣集團公司、市自來水集團公司、市排水集團公司、北京歌華集團公司、北京網通公司、北京公聯公司、北京首發公司。
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需要相關單位可納入辦公室成員。
2.1.1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職責
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為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下設的專項指揮部,在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工作。負責本市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和監督;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指導、督促軌道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工程事故一線應急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1.2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工作。負責指導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預防和應對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管理工作;負責在事故搶險過程中重大事項的協調工作;負責與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共同組織成立現場搶險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搶險指揮組、社會面控制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資訊宣傳組、事故調查組和專家工作組等;負責事故資訊的報送工作;負責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在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建立預防和處置軌道工程突發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和機制,不斷完善軌道工程突發事故搶險救援應急工作制度。
(2)在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指導軌道工程各建設單位制定、修訂軌道工程專項應急預案。
(3)負責收集整理並及時向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有關資訊。
(4)負責向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發佈和解除橙色、紅色預警資訊的建議。
(5)負責組織專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審批後實施。
(6)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專家、搶險大隊參與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必要時請求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
(7)在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的指揮下,組織一線搶險救援工作。
(8)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及善後處理等工作。
(9)負責專家顧問組和軌道工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現場指揮部
根據事故現場搶險需要以及事故性質和等級,適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擔任。現場指揮部可由搶險指揮組、社會面控制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資訊宣傳組、事故調查組和專家工作組等組成。
(1)搶險指揮組:由軌道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專業搶險隊伍組成。主要承擔現場總指揮下達的搶險任務。
(2)社會面控制組:由公安部門&&,屬地政府配合。主要承擔搶險過程中社會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及人員控制等工作。
(3)後勤保障組: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事故處置所需的人員、經費、車輛、場所、通信等保障,各區縣積極配合做好應急搶險和後勤保障工作。
(4)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部門&&。主要負責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轉送和救治。
(5)資訊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市相關委辦局、區縣政府配合。主要負責媒體應對工作,撰寫新聞通稿,組織媒體接待,組織制定新聞發佈方案,適時新聞發佈,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資訊等工作。
(6)事故調查組:由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總工會、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等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和評估等工作。
(7)專家工作組:根據搶險工作需要,由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選調專家組成專家組。主要負責研究提出搶險方案意見,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審批後實施。
3 預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
依據軌道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預警級別。預警可在全市軌道工程範圍內發佈,也可在局部範圍發佈。
3.1.1藍色預警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藍色預警:
(1)氣象部門發佈大風、大雪、大雨、高溫等惡劣天
氣藍色預警時;
(2)在重大節日或國家及本市重要會議、活動到來前,
經會商研究認為需發佈藍色預警時;
(3)當軌道工程施工穿越重要危險地段,經會商研究認為需要發佈藍色預警時。
3.1.2黃色預警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黃色預警:
(1)氣象部門發佈大風、大雪、大雨、高溫等惡劣天
氣黃色預警時;
(2)全市一個月內發生2起因軌道工程施工導致的地面塌陷、地下管網損壞或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基礎設施開裂或破損等事故時;
(3)本市發生1起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時;
(4)當軌道工程施工穿越重要危險地段,經會商研究認為需要發佈黃色預警時。
3.1.3橙色預警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橙色預警:
(1)氣象部門發佈大風、大雪、大雨、高溫等惡劣天
氣橙色預警時;
(2)全市一個月內發生3起因軌道工程施工導致的地面塌陷、地下管網損壞或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基礎設施開裂或破損等事故時;
(3)本市發生1起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時;
(4)當軌道工程施工穿越重要危險地段,經會商研究認為需要發佈橙色預警時。
3.1.4紅色預警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紅色預警:
(1)氣象部門發佈大風、大雪、大雨、高溫等惡劣天
氣紅色預警時;
(2)全市一個月內發生4起因軌道工程施工導致的地面塌陷、地下管網損壞或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基礎設施開裂或破損等事故時;
(3)本市發生1起特別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時;
(4)當軌道工程施工穿越重要危險地段,經會商研究認為需要發佈紅色預警時。
3.2預測措施
3.2.1軌道工程建設和施工單位要不斷完善監測手段,加強對不良監測數據的分析研究。
3.2.2軌道工程建設單位要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軌道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3.2.3軌道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區縣建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對地鐵在施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實施檢查和督導。
3.2.4建立會商機制,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專家及有關單位進行會商,加強對預測、預警資訊的分析和資訊溝通交流。
3.3預警發佈與解除
3.3.1藍色和黃色預警: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和解除,並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3.3.2橙色和紅色預警: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市應急委批准後,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發佈和解除。
3.4預警響應
3.4.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
相關建設單位要建立施工現場應急值(帶)班制度,隨時收集相關資訊,並將重要資訊立即上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建設單位迅速組織施工單位,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相關區縣建委加強應急值(帶)班,保持通信暢通。同時,指導督促轄區內地鐵建設、施工單位立即開展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相關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負責人24小時現場值守制度,立即開展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對發現的重大隱患立即上報。
3.4.2橙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加強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風險隱患的發展趨勢。必要時,相關建設單位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線段實施停工,並及時將重要資訊報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專業應急搶險大隊加強值備勤,隨時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準備工作。
3.4.3紅色預警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領導加強帶班,必要時親赴現場解決問題。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值守,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領導。各成員單位隨時做好處置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準備工作。必要時,對有關軌道工程施工線段實施停工。
4 應急響應
4.1基本響應
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發生地相關參建單位必須立即向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按照事故報告程式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立即啟動施工現場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設置警戒標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實施先期搶險救援工作。
4.2一般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Ⅳ級)
接到事故資訊後,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啟動應急預案。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及時趕到現場。根據需要組建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專家和相關單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並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必要時,報請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到場處置。在事故處置過程中,隨時將動態資訊報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新聞宣傳部門,做好媒體應對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相關區縣積極配合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事故處置及相關工作。
4.3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III級)
在一般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響應的基礎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報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軌道工程應急預案。
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相關單位到達現場,組建現場指揮部,立即開展一線搶險救援工作。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收集匯總動態資訊,依程式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建設部。市委宣傳部及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適時組織新聞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相關區縣政府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區縣有關單位,維護好現場及周邊的秩序,為一線搶險救援提供必要人員和物資支援,協助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建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立即到場,協調項目總包單位和相關參建單位負責人,在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揮下,組織施工企業搶險力量,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當總包企業搶險力量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調派市專業搶險隊伍到場投入搶險工作。
4.4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Ⅱ級)
在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響應的基礎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並啟本預案。
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立即趕到現場。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立即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相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建設部報告動態資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迅速組織專業搶險大隊及相關力量到場,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實施一線搶險救援工作。市委宣傳部及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及時到場,隨時收集事故動態資訊,適時組織新聞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其他成員單位按照現場分工立即開展工作。
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區縣有關單位,維護好現場周邊秩序,為一線搶險救援提供必要人員和物資支援,並協助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4.5特別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Ⅰ級)
在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事故資訊報告市政府和建設部,立即啟動本預案。
市軌道工程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立即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相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建設部報告動態資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迅速組織專業搶險大隊及相關力量到場,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實施一線搶險救援工作。市委宣傳部及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及時到場,隨時收集事故動態資訊,適時組織新聞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其他成員單位按照現場分工立即開展工作。
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區縣有關單位,維護好現場周邊秩序,為一線搶險救援提供必要人員和物資支援,並協助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4.6擴大應急
4.6.1因事態發展,超出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的處置能力,需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處置時,依程式及時報告市應急辦,以市應急委名義,組織、協調本市其他專項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處置工作。
4.6.2當軌道施工事故超出本市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援時,依據《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依程式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請求國務院給予支援。
4.7 響應結束
4.7.1當應急事故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響應結束。
4.7.2一般和較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由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議,報請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授權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4.7.3重大和特別重大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報市應急委批准後,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佈應急響應結束。應急響應結束後,及時向社會發佈消息。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賠償
由建設單位督促事故責任單位積極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相關賠償工作。
5.2事故總結和調查評估
5.2.1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有關資料,在事故處置結束後4日內,將事故總結報告報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後,2日內報送市應急辦。事故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工程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經過、事故原因分析、現場處置情況、事故後果、存在的問題等。
5.2.2在處置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同時,事故調查組立即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和評估,並在15天內將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委。調查評估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結果、主要原因分析、責任認定、事故處理結果或初步處理意見、事故的經驗與教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應對措施等。
6 資訊報告
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一旦發生,事故所在建設、施工、監理、專業分包等單位必須立即將事故資訊報告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按照事故程式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在事故處置過程中,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隨時將處置進展情況續報。
如出現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等情況,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7 後勤保障
市軌道工程建設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對各類物資應及時補充和更新。應急事故發生後,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事故處置所需的人員、經費、車輛、場所、通信等保障,各區縣積極配合做好應急搶險和後勤保障工作。
8 應急隊伍保障
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為主體,必要時請求市專業應急搶險隊伍救援。市屬應急專業隊伍按照命令和相關規定承擔搶險任務。
9 宣傳教育與演練
9.1宣傳教育
9.1.1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督促軌道工程建設和施工單位,經常開展軌道工程施工安全防護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9.1.2市建築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區縣建委開展應急管理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政府部門應急管理水準和應急處置能力。
9.2培訓與演練
9.2.1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指導並督促相關單位開展本預案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準。
9.2.2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應定期組織市專業搶險大隊進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協調處置和現場救援能力。
10 預案的制定、修改和實施
本應急預案為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分預案,由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編制並負責解釋。
相關區縣建委、軌道工程建設、施工等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應急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12 附件(略)
1、市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2、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3、北京市軌道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預警資訊發佈單及預警資訊解除單樣式
4、北京市軌道工程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命令單樣式
5、市軌道工程事故應急專家顧問組人員組成和聯繫方式
6、市軌道工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聯繫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