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政辦發〔2017〕6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農村管水員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13日
北京市懷柔區農村管水員改革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基層水務事業發展,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結構轉方式發展高效節水農業的意見》(京發〔2014〕16號)要求,依據《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民用水協會及農村管水員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水務農〔2006〕75號)、區委《關於深化協管員統籌管理改革進一步加強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懷柔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新時期治水思路,按照“人員精簡、職責任務明確、考核管理嚴格”的要求,減少管水員數量、充實管水員崗位職能、提高管水員崗位收入、加強管水員考核管理,全面提升管水員的社會服務和管理水準。進一步規範農村水務工作,逐步建立起農村水務建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更好地適應現代農業節水示範區建設需要。
二、管水員職責
管水員按照“細定地、嚴管井、上設施、增農藝、統收費、節有獎”的十八字方針及鎮鄉、村委會具體要求,在村集體産權範圍內明確機井管理、用水計量、水費徵收、水源地保護、工程管護等工作任務,認真履行管水員職責。
(一)宣傳節水用水落實到村、到戶;在世界水日、北京市水周活動中要根據本鎮鄉的實際情況做好節水宣傳活動。
(二)負責居民生活飲用水計量、水費收繳並上交村委會;負責農業水費、水資源費的收取,上交村委會。
(三)農業用水、村民生活用水每月的月統月報工作,及時上報並做到數字準確。
(四)按照農業灌溉用水定額標準(設施作物年用水量500立方米/畝左右、大田年用水量200立方米/畝左右、果樹年用水量100立方米/畝左右)核定各農業用水戶年度用水量,報村委會公示。
(五)每月對機井及節水設施進行2次以上的巡查並填寫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村委會、水務站。
(六)地表水飲用水源取水口周邊100米範圍內,地下水飲用水井周邊30米範圍內不得存在垃圾、污水、養殖糞污、化學農藥等污染源。
(七)負責村內農業機井、飲水機井及供水管網管護和維護保養,沒有跑冒滴漏現象。
(八)負責村內雨水、污水管網的疏通和維護保養工作。
(九)遇到停水、供水高峰水壓不足、水質污染、破壞供水設施等突發事件及時上報村民委員會、各鎮鄉政府和區水務局。
(十)每週對村集體管理的水利工程進行巡查、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在水利工程範圍內傾倒垃圾、渣土、堆放物料、圍河養殖等行為及時制止並上報。
(十一)負責汛期及其他水事突發事件上報。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管水員的招聘、錄用
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按照區委改革辦《關於進一步深化協管員統籌管理改革進一步加強協管員整合工作實施意見》要求,重新聘用村級管水員。
(一)確定招聘主體
招聘主體為各鎮鄉人民政府,負責管水員的招錄工作,區水務局相關科室配合。
(二)錄用的條件
1.熱愛水務工作,具有較強的主人翁意識、服務意識、奉獻意識;
2.錄用人員必須為本村戶籍人口並長期居住在本村;
3.年齡(男18—58周歲,到60周歲協議自動終止;女18—53周歲,到55周歲協議自動終止),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基本的水務知識;
4.熟悉本村水利設施情況、土地面積、種植作物情況;
5.聘用的村級管水員優先錄用低收入農戶;
6.錄用人員不得在村內擔任村幹部或在外務工。
(三)錄用期限
各鎮鄉政府可以根據水務工作任務、管水員的工作表現等情況自行招聘、續聘管水員。
四、管水員名額分配
為切實提高管水員工作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提升管水員工作的積極性,管水員由1000人減為800人;崗位津貼由原來的每月500元調整為每月625元。(各鎮鄉名額分配情況見附表)。
各鎮鄉政府根據所轄村的水務工作任務量,在保證每個行政自然村至少錄用1名管水員的基礎上,合理分配管水員名額;被錄用的管水員人員名單、聯繫方式、崗位分工情況,報區水務局備案。
五、管水員招聘程式
(一)宣傳動員。各鎮鄉政府、各村委會積極做好管水員招聘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二)組織報名。由各鎮鄉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報名形式採取現場報名,當場審核資格條件。
(三)報名地點。各鎮鄉自行安排。
(四)資格審核。採取現場報名,當場審核資格的方式。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名人員須攜帶以下資料(複印件需要A4紙複印):
(1)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用一張A4紙正反面複印);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近期2寸同版免冠藍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寫名字);
(5)需到本村村委會開具長期居住證明及不擔任村幹部、不在外務工等崗位證明,證明須加蓋村委會公章。
(五)審核通過。經現場審核合格,報考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
(六)統一考試。考試內容包括:水利基礎知識、節約用水辦法、城鎮污水條例等;考試安排:各鎮鄉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鎮鄉自行安排,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七)人員確定。按照各鎮鄉所確定的管水員數量(詳見附表),由鎮鄉根據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八)成績及錄用名單公示。被錄用的管水員名單在鎮鄉政府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管水員工作考核、培訓
區水務局負責對各鎮鄉政府管水員工作進行考核,制定考核辦法;根據考核情況、核定各鎮鄉應撥付資金;對各鎮鄉管水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定期組織業務考試,並負責對管水員進行專業培訓。
附件
2017年各鎮鄉管水員分配人數
序號 | 鎮鄉 | 行政村(個) | 分配名額(人) | 備註 |
1 | 懷柔鎮 | 30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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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雁棲鎮 | 21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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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懷北鎮 | 10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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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橋梓鎮 | 24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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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渤海鎮 | 21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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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九渡河鎮 | 18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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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房鎮 | 16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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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宋鎮 | 1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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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廟城鎮 | 18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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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琉璃廟鎮 | 25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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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湯河口鎮 | 22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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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寶山鎮 | 2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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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長哨營滿族鄉 | 24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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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喇叭溝門滿族鄉 | 1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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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84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