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務外運字〔2016〕36號
各區商務委、發展改革委、科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農委、園林綠化局、財政局、環保局、工商分局、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分支機構、開發區各園區:
為推進首都生態文明建設,規範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培育自有品牌,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産地條例》等規定和市政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
北京市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推進首都生態文明建設,規範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培育自有品牌,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産地條例》、《原産地標記管理規定》、《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導則》、《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指導意見》等規定和市政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緊密圍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綠色北京和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的要求,積極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為加快推進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作出貢獻。大力培育自有品牌,促進外貿穩增長、調結構,增強核心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嚴格生産加工技術標準,提升科技創新水準,推進綠色生産,滿足綠色消費需求;培育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生態原産地品牌産品,吸引生態原産地産品産業鏈上下游企業集聚,打造生態原産地示範區。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培育生態原産地産品自有品牌。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總體要求,在已獲評定的霍爾茨門、北京冠捷顯示産品、北京天海氣瓶等産品基礎上,重點在農業和林業及工業等領域推進和示範,培育符合綠色環保、低碳節能、資源節約要求並具有可持續發展潛力和歷史傳承的“雙自主”生態原産地産品品牌,將産業優勢轉化為國際競爭新優勢,壯大生態原産地産業集群,促進生態原産地産品規模化發展,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擴大外貿出口。
(二)推進現代農業林業發展。産地環境是影響農産品品質及其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土壤、水源、氣候以及農産品生産過程中所用的化肥、農藥等都對農林産品品質和健康安全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北京具有良好的自然和人文環境,能大量生産出品質優良、風味獨特、符合生態原産地標準的農林産品。通過對首都綠色農業、林業加注“地域標籤”,將進一步提升北京特色農林産品的知名度,提升經濟效益,促進首都都市型現代農業、林業加快發展,引導和擴大綠色消費。
(三)加快推進生態原産地示範區建設。生態原産地示範區建設將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與持續提高産品品質同步發展,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在節約資源能源、低碳迴圈中實現可持續發展,並通過持續的保護作用,使退化的生態環境得以改善。
(四)加強政策支援。將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納入“雙自主”範疇給予支援。充分利用外經貿、現代農業、環保節能等專項資金,對積極申報並獲得證書、有實際經營業績的企業給予扶持,支援改善生産條件、改進工藝、開展培訓和市場推廣等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生態原産地産品落實通關綠色通道、出口退稅、外匯管理等優惠政策,提高企業生態化生産的積極性。提高各區建設生態原産地示範區的積極性,將生態原産地産品扶持和示範區建設納入績效考核。
三、組織實施
(一)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的北京市推進生態原産地保護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和解決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委。
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市商務委負責本市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訂扶持政策及對支援項目進行審核。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受理生態原産地産品申報、組織評審、跟蹤服務和與國家質檢總局的協調溝通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新能源等相關行業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科委負責科技創新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生産加工行業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農委負責農業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林業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資金籌措,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及監督。
市環保局負責環保行業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及相關支援政策的落實,參與相關評定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做好生態原産地産品企業的工商登記註冊、流通領域監督管理工作。
各區政府負責出具本轄區內産品或示範區的産地範圍,各所屬部門負責轄區內生態原産地産品的推薦、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及管理,出臺扶持生態原産地産品的配套優惠政策;負責本地區生態原産地示範區的申報與日常管理。
(二)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階段(2016年10月30日前)。制定實施方案,做好相關部門、行業業務對接,聽取對生態原産地産品評定的意見;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實施方案及操作辦法。
2.啟動實施階段(2016年11月1日起)。先期選擇在農業、林業等領域開展生態原産地産品評定工作,市、區相關部門、行業做好銜接,加強評定工作宣傳、業務培訓和指導;受理申報,組織評審和向國家質檢總局申報。同時,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生態原産地(包括工業産品)示範區建設。
3.評估改進階段(2017年1月)。密切跟蹤生態原産地産品評定工作,加強效果評估,不斷拓展評定領域、操作辦法,提升服務水準。
四、申報條件與流程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相關規定,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申請主體包括政府、行業協會、社會組織或者生産者。按照自願申報的原則,申請主體可向工作小組辦公室或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交申報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是否受理的意見。
(一)申報材料
1.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申請書或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示範區申請書;
2.區政府負責出具産地或示範區範圍證明文件;
3.産品技術指標、相關標準;
4.生産或形成時所採用的原材料、生産工藝、流程、主要品質元素等;
5.産品生産或形成過程中具有生態特性的證明材料,包括對生産者、銷售者、消費者和周邊環境、社會公益等方面的影響;
6.申請示範區評定,還應提供示範區內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産品名錄和申請主體對示範區有效監督管理的證明材料。
(二)申報流程
1.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
2.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組織專家進行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報送國家質檢總局生態原産地保護管理辦公室。對達到《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評定通則》相關標準及技術規範要求的生態原産地産品,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證書》或《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示範區證書》。證書有效期到期後可根據相關條件申請延期審核。授權申請主體可使用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標誌。
3.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向工作小組辦公室通報評定結果。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向市相關部門通報相關産品的評定結果。
企業申報材料準備過程中如遇困難,可經區政府或授權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向工作小組辦公室申請協調解決。
五、工作要求
(一)適應形勢,提高認識。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有利於深化轉方式、調結構,發展高端製造業、現代農業、林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促進産業升級,推動“北京製造”向“北京創造”轉變,培育“雙自主”企業和産品,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有利於促進企業建立全流程綠色管理體系,實現“清潔生産”,加快推進打造高端化、低碳化綠色生産體系,保護首都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原産地産品是在原産地屬性基礎上融合了生態、綠色的理念,有助於打破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壁壘”,提升産品價值,擴大品牌效益,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二)分工協作,多方聯動。將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作為首都生態戰略的重要工作內容,市工作小組成員單位應根據職責分工挖掘主管行業中符合條件的生態原産地産品,並指導和協助做好申報、評定工作。加強各成員單位、市與區、行業組織之間的協調互動,密切配合,共同穩步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評定工作。
(三)擴大宣傳,加強引導。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網路等各類媒體作用,加強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重要意義、政策和典型經驗的宣傳,組織開展生態原産地保護知識講座,普及生態原産地保護相關知識,增強消費者的認知和認同感,形成全社會培育、積極申報和自覺保護生態原産地産品的良好輿論氛圍,提高使用生態原産地品牌的自覺性。
附件
北京市推進生態原産地産品保護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程 紅 市政府副市長
副 組 長:徐志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閆立剛 市商務委主任
成 員:宋建明 市商務委副主任
徐福華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王英建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張光連 市科委副主任
姜廣智 市經濟信息化委副主任
寇文傑 市農委委員
賁權民 市園林綠化局副巡視員
王 嬰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曉華 市環保局副局長
賀慶財 市工商局副局長
辦公室主任:宋建明(兼) 市商務委副主任
聯 絡 員:劉 軍 市商務委外貿運作處處長
劉玉萍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通關處處長
張 唯 市發展改革委能源發展處
邢永傑 市科委社會發展處處長
林 澤 市經濟信息化委科技標準處主任科員
高 嬌 市農委産業發展處
解 瑩 市園林綠化局産業發展處主任科員
齊玉璞 市財政局經建一處副處長
曹志萍 市環保局生態環境規劃與建設處副處長
許澤楠 市工商局企業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