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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7年 第5期(總第49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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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任〔2016〕188至204號、206至217號、260至276號、278至296號、299至305號、307至309號

  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23日第126次常務會議決定:

  蔣力歌任北京市統計局局長。

  免去蔣力歌的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世廣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職務。

  張世清、楊進懷任北京市水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段偉任北京市水務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張堅、陳建領的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史立臣、賀淑晶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高雲超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高雲超任北京奧運城市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

  免去汪明浩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蔣春芹任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曲安任北京市檔案局(館)副局長(副館長)。

  免去張愛冬的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王金洛的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稼琼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長職務。

  呂一中任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

  免去呂一中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市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副院長職務。

  蔣毅堅任北京石油化工學院院長。

  免去蔣毅堅的北京工業大學副校長職務。

  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30日第127次常務會議決定:

  免去宋蘭剛的北京市預防腐敗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羅長波、薛江東的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張祝華的北京市審計局副局長、巡視員職務。

  張祝華、李薇薇任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正局級)。

  免去袁斌、崔燕文、趙崇捷的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職務。

  免去李薇薇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高士虎的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職務。

  楊爍任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北京市版權局局長。

  免去李春良的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北京市版權局局長職務。

  免去龍曉雯的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馮維利的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

  張鐵強任北京農學院副院長。

  免去劉丙午的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鐵道的北京開放大學副校長職務。

  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8日第133次常務會議決定:

  免去牛國泉的北京市公安局勤務指揮部主任職務。

  免去王昀東的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視員職務。

  張春貴任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孟獻軍任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委員(副局級)。

  免去劉春成的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濤任北京市審計局副局長。

  徐風、吳文學、范惠珠、朱元廣任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正局級)。

  免去朱元廣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戴維任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免去王霞的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張良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張曉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連順任北京西站地區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

  魏登范任北京奧運城市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許曉革任北京教育考試院副院長。

  免去徐寶力的北京教育考試院副院長職務。

  徐寶力任北京教育學院副院長。

  免去許曉革的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京山的中國戲曲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會軍的北京電影學院院長職務。

  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9日第135次常務會議決定:

  葛巨眾任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委員(副局級)。

  免去李軍的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鄭善民任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副局級專職監事(試用期一年)。

  免去鄭善民的北京市審計局副巡視員職務。

  賴和慧任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總會計師(試用期一年)。

  張東寧任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免去閆冰竹的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樊大志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免去吳建的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免去茍仲文的北京行政學院院長職務。

  付志峰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長。

  免去付志峰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學偉任北京聯合大學校長。

  免去盧振洋的北京聯合大學校長職務,保留正校級。

  何明珂任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李永生任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市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之嶺任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蔡大鵬任北京開放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張強任北京舞蹈學院副院長。

  免去劉嵐的北京舞蹈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強的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職務。

  冉常建任中國戲曲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劉永勝任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0日第137次常務會議決定:

  朱世龍任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正局級),免去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立著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結束挂職)。

  免去劉雲齋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周慶生、王小平任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巡視員。

  免去王漢卿的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

  王海平任中國電影博物館館長。

  葉向紅任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7日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王紅任北京市監察局巡視員。

  況旭、方葆青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賀慶財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張國強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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