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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1-28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規〔2016〕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4-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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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規〔2016〕4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月28日

  (聯繫人:稽察辦 唐翔;聯繫電話:66415588-1207)

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

(2016年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委招標投標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裁量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制定本《基準》。

  第二條 本《基準》適用於招標投標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裁量。

  第三條 本《基準》執法主體為北京市發展改革委。

  第四條 本《基準》中各類招標投標違法行為依據社會危害性劃定為A、B、C三個基礎裁量檔次。其中:“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嚴重的”對應A檔,“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一般的”對應B檔,“違法行為本身危害性輕微”對應C檔。

  第五條 本《基準》中,針對各類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設定基礎裁量檔,具體裁量基準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

第二章 行政處罰裁量的適用規則

  第六條 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綜合考慮法律依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相關因素,同時應當對行為人是否具有依法從輕、減輕、從重等情形進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後確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在同一時期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類似的違法行為,所適用的法律依據、裁量情形、裁量基準和處罰種類應當基本相同。

  第八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不予處罰:

  (一)法律規定不予處罰的主體;

  (二)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三)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但法律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第九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招投標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三)受他人脅迫、誘騙有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四)配合行政執法機關查處招投標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在共同招投標違法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六)從輕處罰能起到教育作用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從輕處罰的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招投標違法行為嚴重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二)多次實施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三)偽造、塗改或者轉移、銷毀證據的;

  (四)在共同招投標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脅迫、誘騙他人實施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五)拒絕、阻礙或者以暴力威脅執法人員查處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六)經行政執法機關告誡或者責令停止、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後,繼續實施招投標違法行為的;

  (七)其他依法從重處罰的情形。

  第十一條 當事人不具有不予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情形的,應當予以一般處罰。

  第十二條 當事人同時具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從重處罰情形,且不具有從輕處罰情形的,應當按照法定處罰種類和最高處罰幅度實施行政處罰;同時具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應當從輕處罰情形,且不具有從重處罰情形的,應當從輕處罰;同時具有從重、從輕處罰情形的,應當根據主要情節綜合考慮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 情節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行政處罰的案件,應當集體討論決定裁量情形和裁量基準。集體討論可以採取委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或者委領導傳簽文件等方式。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處罰程式有特別規定的,遵照其規定執行。

第三章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九條第二款、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的5-10‰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項目合同金額的5-6‰的罰款”、“處項目合同金額7-8‰的罰款”、“處項目合同金額9-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五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以下簡稱《北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依法應當公開招標而採用邀請招標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3萬元罰款”、“處4-6萬元罰款”、“處7-10萬元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六條 招標人違反《北京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發佈招標公告而不發佈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北京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項目合同金額5-6‰罰款”、“處項目合同金額7-8‰罰款”、“處項目合同金額9-10‰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七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佈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2萬元的罰款”、“處3-4萬元的罰款”、“處5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八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在不同媒介發佈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不一致,影響潛在投標人申請資格預審或者投標,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2萬元的罰款”、“處3-4萬元的罰款”、“處5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九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以下簡稱《施工招投標辦法》)規定,洩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5-11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6%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12-18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7-8%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19-25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9-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條 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六條、《北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北京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2萬元的罰款”、“處3-4萬元的罰款”、“處5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一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洩露標底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並處1-3萬元的罰款”、“警告並處4-6萬元的罰款”、“警告並處7-10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二條 招標代理機構、接受委託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違反《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招標代理機構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代理投標或者向該項目投標人提供諮詢的,接受委託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參加受託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或者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提供諮詢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5-11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6%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12-18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7-8%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19-25萬元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8-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三條 投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

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5-6‰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6%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處中標項目金額7-8‰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7-8%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處中標項目金額9-10‰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9-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以下簡稱《勘設招投標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勘設招投標辦法》第五十二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5-6‰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6%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處中標項目金額7-8‰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7-8%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處中標項目金額9-10‰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9-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三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二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四條、《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評標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評標專家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六條、《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評標規定》第五十四條、《評標專家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並處3000-2萬元的罰款”、“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並處3-4萬元的罰款”、“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並處5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七條 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不按規定確定中標人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其他不按規定確定中標人的違法情形,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二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勘設招投標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評標規定》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九條、《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勘設招投標辦法》第五十五條、《評標規定》第五十六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5-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8‰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9-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一條 中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二款、《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六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5-6‰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7-8‰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9-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二條 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或者確定的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的時限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處4-6萬元的罰款”、“處7-10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三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接受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或者個人參加投標(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處4-6萬元的罰款”、“處7-10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四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接受應當拒收的投標文件(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處4-6萬元的罰款”、“處7-10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超過規定的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不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處3-4萬元的罰款”、“處5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六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評標專家辦法》第五條規定,不按照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者確定、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規定(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評標專家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處4-6萬元的罰款”、“處7-10萬元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訂立合同(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在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九條 中標人違反《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市重點建設項目),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處中標項目金額3‰以下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4-6‰的罰款”、“處中標項目金額7-10‰的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條 組建評標專家庫的政府部門或者招標代理機構違反《評標專家辦法》第八條規定,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評標專家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二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一條 組建評標專家庫的政府部門或者招標代理機構違反《評標專家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未按規定建立評標專家檔案或對評標專家檔案作虛假記載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評標專家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二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二條 組建評標專家庫的政府部門或者招標代理機構違反《評標專家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以管理為名,非法干預評標專家的評標活動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B檔。依據《評標專家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按照不同違法情節劃分為“不予處罰”、“警告”二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基準》由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基準》及對應的《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自發佈日起實施。

  在本《基準》實施前已經立案的案件仍依照原規定執行,在本基準》實施後立案的案件,應執行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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