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1號


為保證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廣場東西側路、府右街、正義路、復外大街(復興門橋至木樨地橋)、建外大街(國貿橋至建國門橋)、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蒲黃榆路(玉蜓橋至劉家窯橋)、石景山區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魯谷東街北口)禁止非機動車(自行車除外)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關於對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部分道路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16年第21號


為保證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廣場東西側路、府右街、正義路、復外大街(復興門橋至木樨地橋)、建外大街(國貿橋至建國門橋)、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蒲黃榆路(玉蜓橋至劉家窯橋)、石景山區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魯谷東街北口)禁止非機動車(自行車除外)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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