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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4-14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二〔2016〕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4-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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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16〕4號

各區教委:

  為進一步促進小升初就近入學,努力辦好每一所初中學校,推動教育公平,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量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

  1.不斷擴大優質高中辦學規模。各區要切實擴大優質高中辦學規模,採用增量推進方式,將新增計劃用於統籌,定向分配,精準投放,提升每所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機會。

  2.鼓勵學生按自願原則就近就讀一般初中,各區應優先保障其就近登記入學。其他學生小升初仍按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執行。

  二、充分發揮政府對教育資源配置調控作用

  3.加大市、區統籌力度,實現每一所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數量比例相當。2019年中招確保每所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機會基本均等,比例不低於該校當年具有升學資格人數的50%。在2016年小升初工作中,提前告知小學畢業生每所初中校2019年中招升入優質高中機會,引導學生就近升學。

  三、確保就近入學學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機會

  4.2019年優質高中統招批次招生沿用2015年方案,其優質高中範圍及其統招規模與2015年基本保持一致。

  5.2015年統招升入優質高中比例超過50%的初中校,2019年不再享受分配名額,低於50%的初中校採用定向分配到校的方式補足名額。為確保各初中校升入優質高中機會基本均等,以2016年初一入學新生為基數,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的優質高中名額比例、校額基本均等。

  6.2019年貫通培養類招生計劃以2016年初一入學新生為基數,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校,確保各校10%左右的學生將獲得貫通培養錄取機會。

  7.2019年參加分配到校名額招生的學生均須參加當年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中考成績達到500分且在同一學校具有連續三年學籍的考生可參加優質高中分配到校名額招生。

  8.2019年分配到校名額招生採用校內選拔方式,按考生志願及成績錄取。錄取成績滿分仍以580分計,由中考文化課成績、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體育成績組成,其中中考文化課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540分,按7:3比例計入,體育滿分40分。

  9.市級統籌調動城六區優質高中招生計劃,並將優質高中集中的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三個區的部分新增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投向其他區。

  四、切實加大工作組織領導力度

  10.深入鞏固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成果已經進入關鍵階段,各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規範管理,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初中校分配到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報名考生、錄取結果等資訊在校內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和家長監督,確保公開、公正、公平,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本通知所指初中、高中均為公辦學校。學校密度高、學生總量大的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等城六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其他區參照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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