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3-14
  6. [發文字號] 〔2016〕2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4-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對大興區部分道路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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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2號

  為保證大興區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16年4月6日起,對大興區部分道路採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團河路(龍河路至京開高速公路西輔路之間路段),每天7時至21時,禁止機動車由東向西方向行駛;

  二、育才南巷(黃村西大街至商場南巷之間路段),每天7時至21時,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方向行駛。

  三、觀音寺街(雙觀巷至黃馬路之間路段),每天7時至21時,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方向行駛。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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