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4-12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專技發〔2016〕6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4-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人社專技發〔2016〕6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委員會,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人民團體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6〕60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現將《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4月12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