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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1-2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1-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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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楊萬明所作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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