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11-06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5〕251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11-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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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5〕2510號

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原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公佈〈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的通知》(京價政字[2002]394號)同時廢止。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1月6日  

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

序號

項  目

1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2

居民生活用氣價格

3

居民供暖價格

4

城市公共電汽車、軌道交通基礎票價

5

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6

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

7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8

城市居民垃圾處理費

9

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的和市政府安排聽證的其他調價項目

  注:1.本價格聽證目錄執行期間,若國家價格聽證制度有調整的,按照國家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2.對已經建立相關動態調整機制或聯動機制的,按照機制調整價格時,不再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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