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發〔2015〕78號
各區縣司法局,市公證協會,各公證處:
為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認真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根據《司法部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決定開展全市公證機構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工作和針對老年人的專項服務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適應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快的新形勢,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不斷建立健全公證服務老年人工作機制、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服務活動,深化服務內容,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公證法律服務需求。
二、重點內容
(一)自2015年10月20日起,全市公證機構對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時已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不再收取公證費用,為其免費辦理遺囑公證。
(二)市公證協會適時組織開展一次針對老年人的專項服務活動,為老年人提供適應其群體特點、滿足其特殊需求的公證法律服務。各公證機構根據自身實際,組織公證人員深入社區、農村、養老院等場所開展涉及老年人的贍養、婚姻、遺囑、財産繼承和監護等法律知識宣傳活動,為老年人尋求法律服務提供便利。
(三)各公證機構要建立和完善各項便老助老措施,開闢老年人辦理公證綠色通道,對於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老年人根據有關規定減免公證費用。引導公證人員對於老年人,特別是70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或網上預約服務。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政策諮詢、慈善捐助等服務。在老年人接待窗口配備適老用品,或由專人引導和協助,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務提供便利。
三、工作要求
1.各區縣司法局要根據全市的統一部署,監督指導所屬公證機構積極推進為老年人服務工作,認真做好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要定期組織檢查,對公證服務品質和人員服務態度等方面情況進行檢查評定,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並將服務情況列入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年度考核的內容。
2.市公證協會要做好業務指導和對外宣傳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對參與免費辦理遺囑公證的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補貼。定期收集總結全市公證機構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情況並在行業內通報。注重挖掘為老年人服務工作中涌現的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適時開展宣傳。
3.各公證處要根據本處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動前期準備、人員選拔和日常接待安排工作。要做好公證人員的教育培訓,併為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對於工作中出現的爭議問題,公證機構要及時妥善化解,防止矛盾升級。
北京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