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11-24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5〕261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11-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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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5〕2619號

各有關單位:

  為疏導天然氣價格變動影響,增強城市供熱保障服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經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六區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42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其他區域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40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

  二、本市城六區非居民計量熱價調整為0.25元/千瓦時(69.60元/吉焦),其他區域非居民計量熱價調整為0.22元/千瓦時(62.27元/吉焦)。非居民熱計量收費基本熱價保持18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不變。

  三、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認真做好政策宣傳,促進企業規範發展;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對已繳費用戶,妥善協商退費方法,同時強化企業管理,努力提高服務品質;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供熱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四、本通知自2015-2016年採暖季起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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