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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市委組織部
  3. [聯合發文單位] 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12-28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畢發〔2015〕27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1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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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畢發〔2015〕273號

各區委組織部、農村工作委員會,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高等學校:

  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5年12月28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

  大學生村官工作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自2006年以來,本市相關區縣紮實有序推進大學生村官工作,在改善農村幹部隊伍結構、增強農村基層組織活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養優秀後備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2〕36號)和《關於深入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的意見》(京辦發〔2009〕23號)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保證品質、規模適度、完善政策、從嚴管理、健全機制”的新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本市大學生村官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總體目標

  堅持以用為先,着力培養一批了解國情、熟悉基層、心貼群眾、實踐經驗豐富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黨政幹部隊伍後備人才和各行各業優秀人才,強基層組織、促農村發展、讓農民受益;健全和完善體制機制,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為首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人才支援。

  二、規範選聘工作

  (一)明確崗位性質,提高選聘標準。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是國家開展的選派項目。落實中央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堅持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和回原籍優先的原則,注重從重點院校以及基層急需專業的畢業生中選聘大學生村官。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應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30歲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符合條件的歸國留學人員。

  (二)立足首都實際,優化精簡規模。統籌考慮本市新農村建設需要,逐村登記崗位需求,合理制定年度選聘計劃,全市大學生村官總量保持在5000人左右。

  (三)完善選聘程式,創新工作方法。選聘工作由全市統一部署、集中報名,各區負責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組織實施。創新選聘方法,探索採取學校推薦、雙向選擇、駐村見習以及面向重點院校定向選聘等方式,增強選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選聘品質。

  (四)加強動態跟蹤,強化重點培養。研究探索與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相銜接的選聘考試方式,不斷推進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工作銜接。對列為選調生的大學生村官要加大跟蹤培養力度,安排參加專題培訓,列席村“兩委”會議、見習村務管理和決策工作,合同期滿時鄉鎮、村可優先留用。將表現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列為重點培養對象,注重從中發展黨員。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合同簽訂和聘期管理。大學生村官與鄉鎮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任滿1個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根據雙方意願,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續聘或解聘;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幹部的,在第2個聘期到期時,可將合同期延長至其村“兩委”任期屆滿。續聘人員一般應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參與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科技推廣、社會化服務等組織和實體的大學生村官優先。

  (二)黨團關係和戶檔管理。合同期內,大學生村官黨團關係轉至所在基層組織,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檔案轉至所在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戶口和檔案由原畢業學校保存,畢業當年按有關規定上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進京預審批手續,聘用兩年、連續考核合格的,戶口和檔案轉至所在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考核不合格或解除協議和合同的,由原畢業學校為其辦理回生源所在地或到京外其他地區就業的有關手續。

  (三)工資和待遇。大學生村官總體收入標準比照本市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準確定,並隨之同步提高;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由區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鄉鎮政府為大學生村官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手續;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其中市級補助資金自2017年起納入市對區體制補助安排。按照自願參保原則,各區組織大學生村官參加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工齡和職級認定。大學生村官合同期滿通過人力資源市場自主擇業,被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招聘的,在村工作年限按規定計入工齡,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待遇,公務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職務職級。

  四、加強教育關愛

  (一)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將大學生村官納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落實專項培訓經費,實行分層分類培訓。每名大學生村官崗前培訓不得少於80學時,每年至少在崗培訓一次,三年內累計培訓不得少於200學時。每年選拔不低於2%的大學生村官參加市級及以上示範培訓,選拔不低於20%的大學生村官參加區級培訓。整合各項教育資源,採取功能表選學、跟班體驗、基地實踐、案例教學、網路互動等方式,積極開展黨性黨風、創業富民、法律法規、社會管理、實用技術、廉潔自律等教育培訓,增強培訓實效,提升工作能力。

  (二)完善結對幫帶機制。每名鄉鎮領導幹部至少聯繫1名大學生村官,每名大學生村官至少有1名鄉鎮領導幹部和1名村幹部聯繫,指導大學生村官開展工作。區委組織部和鄉鎮黨委每年與大學生村官至少進行1次談心談話,幫助其解決工作、生活、學習、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問題。

  (三)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結合鄉鎮、村實際,不斷改善大學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採取有效措施解決交通、衛生、通訊等生活困難,保障人身安全。不定期組織交流座談和各類文體活動,豐富大學生村官文化生活。

  五、注重發揮作用

  (一)暢通參與村務決策渠道。大學生村官任職第一年重點了解熟悉農村工作,整理一套涉農政策、走訪一遍全村農戶、完善一套村情檔案、形成一份調研報告、提出一條發展建議、學習一門實用技術,努力實現角色轉變。從第二年開始,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式進入村“兩委”班子並明確分工,幫助村民發展致富項目、領辦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開展群眾文體活動、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為村民代辦各項事務,不斷提高能力素質。

  (二)加強幫扶引導。結合區域實際和崗位特點,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幹事創業的機會和舞臺,引導和幫助大學生村官重點圍繞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提高“三農”工作水準開展工作,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成才。試點以鄉鎮為單位組建大學生村官工作組,利用團隊工作的優勢,集中完成重點工作。注重聘請高校教授、農業專家和退休幹部組成後援顧問團,為大學生村官開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援和幫助。

  (三)積極扶持創業富民。立足首都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際,充分激發大學生村官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村民增收致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搭建創業平臺,提供借貸、擔保、貼息、補助等金融支援。整合農業、科技、扶貧等部門資源優勢,發揮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智力優勢,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提供項目論證、技術指導和市場資訊等服務。

  六、強化管理考核

  (一)嚴格日常管理。嚴格落實考勤、請銷假制度,大學生村官請假3天及以內要向鄉鎮黨委報告,請假3天以上要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向區委組織部備案。建立學習培訓審批制度,對大學生村官參加培訓要從嚴把關,參加各類脫産學習、培訓,須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原則上不得參加非政府舉辦的培訓。注意掌握大學生村官自發組織的社團、協會、聯誼組織的活動情況,密切關注與大學生村官有關的網站、微網志、微信群、社交論壇等,切實防範和解決外部勢力滲透和其他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二)保證在村工作時間。完善鄉鎮和上級機關崗位輪訓、短期借用、集中抽調等崗位鍛煉工作程式,合同期內借調時間每年不能超過1個月、總計不能超過3個月,禁止截留和長期借調。根據教育培訓和重點工作需要,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前提下,經所在區批准、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可組織大學生村官到區級機關和鄉鎮部門參加短期輪訓、挂職鍛煉和重大項目服務工作,也可以到信訪、綜治等崗位鍛煉。

  (三)加強業績量化考核。對大學生村官的考核由各區組織、鄉鎮實施,實行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量化考核,分為月度、年度和期滿考核,考核結果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不超過20%,在鄉鎮範圍內公示,由各區審定後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結果與培養、使用、獎懲、續聘等掛鉤,對年度考核優秀的重點跟蹤培養,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應予辭退。被辭退的大學生村官,由本人通過人力資源市場自謀職業,不再享受國家和本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各項優惠政策。

  七、拓寬發展渠道

  (一)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招聘措施。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招考招聘,其中,定向招考鄉鎮公務員、招聘除實行職業資格准入和專業限制崗位外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比例一般應達到30%。發揮大學生村官專項事業編制滾動使用效力,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經過1至2年的鍛煉,調整至相應的領導崗位或鄉鎮其他部門跟蹤培養。

  (二)鼓勵企業挑選人才。建立組織引導、市場配置、雙向選擇的工作機制,健全和完善擇優推薦、帶薪實習制度,通過舉辦市、區兩級專場招聘會等方式搭建企業和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雙向選擇平臺。

  (三)支援自主創業。整合本市就業創業方面的各類優惠政策,統籌相關力量,搭建服務平臺,建立服務網路,積極為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創業提供不同類別、符合實際的政策支援和服務。對於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辦企業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免交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有關稅收,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免於提供反擔保和免費創業培訓。

  (四)落實升學優惠政策。合同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五)加大選拔力度。注重選拔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的優秀人才進入各級領導崗位。對表現優秀且具有發展潛力的,可作為重點培養對象,條件成熟的通過一定程式選拔到各類基層領導崗位。鄉鎮團委、婦聯等崗位調整時,優先考慮選配大學生村官。

  (六)做好跟蹤服務。各區要準確掌握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就業情況,建立臺賬,登記就業去向,對其中未就業的大學生村官要逐一進行實名制登記,採取一對一的跟蹤服務,及時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扶持,重點照顧特困家庭,幫助其落實工作崗位。

  八、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和村黨組織的工作責任,區委組織部要發揮大學生村官工作管理的主體作用,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抓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鄉鎮黨委要明確負責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機構和職責,村黨組織要積極協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將大學生村官工作列為區、鄉鎮黨委、政府述職評議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專題調研、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督促落實大學生村官工作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不及時的要約談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充分利用各類媒體資源,加強工作宣傳,樹立先進典型,推廣成功經驗,為大學生村官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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