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嚴格規範招生秩序,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
1.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認真履行考試安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要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2.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要求,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集中開展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涉考網路環境和考點周邊環境以及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
3.完善考試安全體系。將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有關各級各類學校要履職盡責,按要求做好考試實施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學校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維護和升級,提高技術防範能力。要採用二代身份證現場報名確認、現場採集照片和指紋、及時進行資訊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要積極創造條件實行“一題多卷”,構建考試主動安全體系。
4.加強誠信考試教育。構建正面教育、制度約束、違規處罰為一體的高校考試招生誠信體系。要根據成人考生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誠信考試教育,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全面準確將違規人員資訊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嚴肅查處違規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
二、嚴格規範招生秩序
1.加強對成人高校函授站點監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年度審核備案制度,嚴控函授站點的標準、條件,加強辦學品質檢查和評估,嚴查虛假宣傳和欺詐性招生等行為。
2.進一步完善計劃編制辦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中央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根據生源情況和成人高校辦學條件,合理確定所屬成人高校招生規模,指導高校認真編制生源計劃。
3.合理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科學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為完成計劃或為爭取調增計劃過低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保證錄取新生達到接受高一層次教育的基本要求。
4.切實加強規範管理。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成人高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規範管理,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成人高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嚴格學籍註冊管理,嚴防冒名頂替上學。
三、深入實施陽光工程
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成人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要求,進一步健全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要完善招生資訊多級公示制度。認真落實信息公開責任制,按照責任分工履職盡責,高品質完成各自信息公開任務。
2.要推進招生資訊“十公開”。全面、準確、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含函授站點)、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和錄取新生復查結果。
3.嚴肅查處違規行為。要完善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各省(區、市)考試招生機構和成人高校要構建網路、電話、信函等多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臺,對群眾舉報和申訴要及時受理、調查、處理和回應。
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10月25日。考試依據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命題,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所對應的考試科目按《專科起點升本科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教學〔2007〕6號文件附件三)執行。
請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有關高校。
教育部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