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6-1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9-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做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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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使境外旅客在京購物離境儘早享受退稅優惠,拉動外來消費,我市擬於近期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現將申請退稅商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商業企業,經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備案後即可成為退稅商店。

  1、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3、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並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作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相關資訊; 

  4、已經安裝並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5、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並準確核算。 

  二、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企業,可到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直屬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四平園7號樓)申請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手續須填寫《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備案表》(下載網址:http://www.bjsat.gov.cn/bjsat/bsfw/tzgg/201506/t20150610_228654.html)。

  有關離境退稅政策的詳細內容可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特此通知。 

  聯繫人:消費促進處 彭峰;聯繫電話:87211692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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