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發〔2015〕4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密雲縣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十二屆縣委常委第94次會議和縣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
密雲縣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辦好學前教育”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精神,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深化學前教育改革,推動全縣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要求,根據《北京市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實施第一期三年行動計劃的基礎上,結合本縣實際,特製定本計劃。
一、發展現狀
第一期三年行動計劃實施以來,本縣堅持“政府主導、廣泛覆蓋、普惠公益、科學育兒”的原則,按照“健全一套管理體制、實施兩項發展工程、抓好三項重點工作”的思路,大力發展公辦園,着力推動城鄉幼兒園、中心園與分園均衡發展。建立起橫向配合、縱向統一,縣、鎮街(地區)、園三級聯動管理機制,形成了適合本縣實際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2011年以來,制定有關配套文件23個,實施新建、改擴建工程44項,完成辦園條件達標項目54個,接收小區配套幼兒園2所,審批企業集體辦園5所,小規模辦園2所,增加學位4470個。在擴充資源、改善硬體的同時,狠抓品質提升工作,2011年以來,審驗市級示範園1所、一級一類園14所、一級二類園1所、二級二類園8所、社區早期教育基地9所。目前,全縣0-3歲嬰幼兒監護人、看護人受教育指導率95.7%,3-6歲兒童入園率達98.4%;全縣公辦園比例達到園所總數79.4%,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北京日報》、《新京報》、《北京晨報》、《現代教育報》、中國教育電視台、北京衛視相繼報導了密雲學前教育發展成果。北京市學前教育工作會、北京市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現場會均在本縣召開;在北京市基礎教育工作會上,本縣就學前教育做典型發言。
隨着本縣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縣城地區人口數量持續增加,全縣近60%的戶籍兒童居住在縣城地區。同時,隨着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不斷涌入,對縣城地區的教育佈局和資源承載能力帶來新的衝擊和壓力;並且,城鄉結合部地區無證辦園現象比較集中,安全、品質隱患較大,需要治理與疏解,與城市總體發展速度相比,縣城地區教育佈局需要完善。由於新入職教師和轉崗人員較多,學前教育師資水準還不能完全適應學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多樣化辦園,提升學前教育資源供給能力;健全機制,加強各類型幼兒園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加強幼教隊伍建設,整體提升學前教育師資專業化水準,成為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
二、發展思路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堅持“保證基本、廣泛覆蓋,公益普惠、優質多樣,依託社區、就近就便”的原則,以“擴大總量、調整結構、健全機制、提升品質”為重點任務,以實現“學有優教”為目標,堅持“內涵發展、人才強教”,不斷推進學前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辦好人民滿意、有內涵品質的學前教育。
三、發展目標
堅持發展公益普惠、優質均衡、特色凸顯的學前教育。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統籌規劃好縣城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園所佈局;進一步強化管理、深化改革,注重可持續發展,完善投入機制,創新用人機制,健全動態品質監管機制,形成縣城地區公辦民辦並舉、優質多元,農村地區以鎮中心園為示範、輻射帶動分園發展的“廣覆蓋、保基本、多形式、高品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立符合本縣實際並滿足學前教育發展需要的學前教育管理模式,不斷提高學前教育管理水準和辦學品質。
具體目標如下:
(一)學前教育全面普及。2017年,全縣3-6歲兒童入園率達到98.7%;0-3歲兒童家庭早期教育指導率達到96%以上。
(二)優質資源進一步擴充。在城鄉結合部地區建設3所幼兒園,農村地區改擴建2所、改造1所幼兒園,實現學位供給全面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三)幹部教師隊伍不斷優化。建立良好的幼兒師資發展梯隊,縣級以上骨幹教師及學科帶頭人增加到110名,建設5個培訓基地。
(四)管理體制機制保障有力。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逐步推進鎮中心園管理體制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初步形成協調統一的培養、激勵機制;完善幼兒園工作動態監管機制,科學推進學前教育發展。
(五)辦園水準顯著提升。市級示範園達到4所,一級一類園達到27所,社區早期教育基地達到30所。
四、重點任務
在加大投入的基礎上,採取項目推動的方式,保存量、增總量、調結構、健機制、提品質,建設公益普惠、優質多元的學前教育服務網路,推進全縣學前教育健康、優質、均衡發展。
(一)實施新建改擴建項目,進一步擴充學前教育資源
本着立足實際、按需建設、合理佈局的原則,2015-2017年,計劃投入1440萬元,在縣城西部(雙井幼兒園)、北部(沙河幼兒園)、東部(長城環島幼兒園)的城鄉結合部地區分別新建3所12班規模的幼兒園,改擴建2所幼兒園(疃裏幼兒園、穆家峪後栗園幼兒園,均為6個班規模)。
(二)實施辦園條件改善項目,創設安全適宜的園所環境
投入180萬元,重點對西田各莊幼兒園(6個班規模)進行辦園條件達標改造;對有修繕改造需求的普惠性民辦園給予補貼,進一步改善辦園條件,全面提高辦園水準。據測算,全縣15所普惠性民辦園,共有107個教學班,按每班投入30萬元的標準,總計需投入改造資金3210萬元。
(三)實施幼兒園運作扶持項目,提供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
加大教育部門辦園的支援力度,按時、足額劃撥經費,提高保教費返還比例,保障教育部門辦園實現可持續發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根據北京市財政政策,切實做好非教育部門舉辦的公辦園的扶持工作;對於符合條件的普惠性民辦園給予資金扶持。
(四)實施無證園分類治理項目,創設規範有序的辦園環境
根據縣域實際,按照“審批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分流一批”的工作思路,堅持日常管理與全面檢查相結合、專項整治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推行無證辦園分類治理、動態監管機制。對基本達到辦園標準的未註冊幼兒園,按照法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發放辦學許可證,統一納入規範管理;對校舍基本符合辦園要求,但消防、衛生等方面存在一定隱患的未註冊幼兒園,限期整改,使其儘快達到基本辦園標準,整改期間禁止招收學生及幼兒;對於校舍為違法建設或在校舍、衛生、消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未註冊幼兒園,採取集中取締行動,各鎮街(地區)為取締未註冊幼兒園的實施主體,相關部門協同執行取締任務。取締前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制定有針對性的取締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取締後,協調做好幼兒的分流安置工作。
(五)實施幼教隊伍建設項目,整體提高幼教師資素質
進一步健全培訓制度,充實行政管理、教研引領力量,推進培訓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完善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將非教育部門辦園隊伍培訓納入學前教育培訓體系,研究制定相應的培訓及繼續教育辦法並組織實施,使縣域內所有幼兒園教師全員參與“十三五”繼續教育。根據幼兒教師專業發展需求,以“六大計劃”為抓手,開展全員參與的分層分類培訓: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高教職工隊伍的安全管理水準;幼兒教師師德建設計劃,進一步深化職業認知,深厚職業情感,堅定職業信念;新入職教師培訓計劃,加強新入職幼兒教師的崗位適應能力和基本教育技能培訓,促使其樹立正確的幼兒教育理念,掌握必備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縮短職業適應期,儘快成為合格幼兒教師;幼兒園骨幹教師培養計劃,進一步優化骨幹教師的知識和能力結構,深刻認識制約自身職業發展的關鍵性因素,實現自我超越,促進可持續發展;幼兒教師教育素養提升培訓計劃,全面拓展幼兒教師的教育素養,進一步提高教師全面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精神、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成為符合《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的優秀人才;幼兒園管理者培訓計劃,重點培養幼兒園管理者的戰略規劃和統籌管理能力、業務指導能力、科學實施教育評價能力,全面提升幼兒園管理者的管理水準。到2017年,培養110名縣級及以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建設5個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培訓基地。進一步完善教育部門辦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建立非教育部門辦園教師評先評優、骨幹評定、職稱評定等代評措施,進一步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類型幼兒園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實施園所保教品質提升項目,促進學前教育科學發展
一是落實《密雲縣教育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指導意見》(密教行〔2014〕57號),在普遍推進的基礎上,做好實驗園工作(擬定4個)。二是加強課程建設,在實施“快樂發展”課程的基礎上,建設生態式藝術剪紙、早期閱讀等縣級課程;堅持與園所發展相結合,通過課題帶動、項目研究的方式,開發建設園本課程。三是加強教研工作,強化教研隊伍建設,設立五大領域專職教研員,聘請縣級以上(含)學科帶頭人為兼職教研員,開展專項課題研究;加大教研室專業引領力度,責任到人,實現每學年教研室集體視導、教研員指導聯繫園所全覆蓋。建立聯片教研組,加強區域合作與交流,形成學習研究共同體;發揮鎮中心幼兒園“保教示範、教研輻射、培訓基地”作用,帶動分園的教研工作,逐步形成中心組、聯片組、鎮域組三級教研網路。四是堅持幼兒園分級分類管理,建設社區教育早期教育基地,防止“小學化”傾向,提高保教品質。五是完善幼兒園年檢制度,加強對社會各類幼兒培訓機構的監管。
(七)實施優質園建設項目,提升幼兒園辦園品質
以文化建設引領園所發展,落實密雲縣教委《關於加強幼兒園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密教行〔2014〕63號),通過深入學習、研究論證、指導完善、實踐推進等步驟,加強幼兒園文化,引領幼兒園提升辦園品位。堅持分層管理、按需指導的宗旨,推進示範園、雙一園、社區早期教育基地建設,構建驗收園、常態園、新建園發展梯隊。強化園際、區域協同發展,加強園際間牽手、與姊妹區合作發展。堅持組織走進幼兒園、示範性家長學校評比活動,培養、發展先進典型。
(八)實施特殊群體教育項目,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力
按照市財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文〔2012〕1549號)和密雲縣教委《關於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實施意見》(密教行〔2012〕42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保育費減免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和殘疾兒童實施減免保教費政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及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以幼兒園為依託,建設學前階段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併發揮其作用,做好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責任,發揮聯動作用
堅持縣、鎮兩級學前教育聯席會制度。縣級聯席會議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牽頭,縣教委、發改委、住建委、衛計委、編辦、法制辦、財政局、人保局、規劃分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分局、食藥局、婦聯、地稅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及時通報、協調解決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共同推進學前教育發展。
完善縣政府統籌協調,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縣教委:負責組織實施本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完善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類學前教育機構辦學標準及有關學前教育發展與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指導學前教育機構提高管理水準與品質;負責組織學前教育機構幹部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審批與年檢工作;建立幼兒園資訊公示制度,在政府網站上發佈幼兒園資質、收費等資訊。
縣發改委:將學前教育事業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幼兒園建設發展力度,做好收費備案、審批與監督工作,落實幼兒園水、電、燃氣收費相關優惠政策。
縣住建委:負責監督建設單位按照規劃建設學前教育設施,牽頭落實市級關於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有關意見,按照北京市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小區配套幼兒園普查工作,對未建、少建或者挪作他用的配套設施做好補足、配齊和回收工作,並在政府網站上公佈小區配套園所基本資訊。
縣衛計委: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工作;將0-3歲兒童早期發展推進工作逐步納入公共服務範疇;發揮行業優勢,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與管理工作,推進家庭教育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促進家庭教育科學、健康開展。
縣編辦:結合實際,按照《北京市幼兒園、託兒所辦園、所條件標準(試行)》核定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數,落實公辦園教職工配置。
縣法制辦:為有關部門依法落實管理學前教育工作提供法律支援。
縣財政局:加大投入,完善學前教育資金保障政策,確保辦學經費、教職工工資、內涵發展等各項投入到位。
縣人保局:負責監督幼兒園執行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學前教育機構各類人員的權利。
縣規劃分局:負責編制並監督學前教育設施規劃的實施。
縣國土分局:落實學前教育設施建設用地,協調辦理幼兒園建設工程涉及土地審批問題的有關手續。
縣公安局: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與規範管理,整治、凈化周邊環境,協助做好未註冊園的調研和治理工作。
縣食藥局: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依法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
縣婦聯:指導推進幼兒家庭教育工作。
縣地稅局:指導監督幼兒園完善稅控工作,按照規定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縣民政局、工商分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與管理。
各鎮政府、街道(地區)辦事處,要建立相應的學前教育聯席會制度。
(二)創新體制機制,推進綜合改革
進一步健全縣政府統籌協調、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完善橫向配合、縱向統一,縣、鎮街(地區)、校三級聯動管理機制。加強非教育部門辦園的管理,將人、財、物、日常運作情況列入相關科室、部門的管理範疇,給予指導、檢查。改革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突破學前教育階段中高級職稱評定的瓶頸,制定並實施教育部門辦園激勵措施,建立園長獎勵基金制度,初步形成協調統一的培養、激勵機制。深化幼兒園課程改革、服務方式改革,為幼兒提供多樣化服務,促進幼兒園多元發展。紮實做好考核、評價工作,完善幼兒園工作動態監管機制,推動學前教育科學發展。
(三)加強監管督導,保障任務落實。
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考核評價制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建立學前教育專項督導制度,每年對各鎮街(地區)履行學前教育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鎮街(地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考核指標之一;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縣教委定期對各幼兒園實施素質教育情況、中心小學管理學前教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將其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評估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各有關部門按職能履行職責,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督查制度。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糾制度,及時發現並消除衛生、消防、園舍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堅持家長委員會制度,對事關幼兒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應充分徵求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建立問責機制,及時發現、糾正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三年行動計劃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得到嚴格落實。
(四)強化資金監管,確保使用效益
縣教委、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要加強協作,進一步加大對各類幼兒園的扶持力度,及時、足額撥付教職工工資、經費及幼兒園發展所需費用;規範幼兒園各項經費的管理與使用,健全財務制度,制定並落實非教育部門辦園經費管理與使用辦法,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幼兒園科學分配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