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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4-0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5-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教育委員會關於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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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5〕3號)精神,經縣教委辦公會議研究,報縣政府批准,特製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按照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辦法,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縣政府統籌。縣教委等相關部門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中小學入學工作,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二)免試就近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三)程式規範。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縣教委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等因素,劃定並公佈學校服務片。

  (二)凡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須按縣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片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登記入學。學校首先接收服務片內的適齡兒童,嚴禁以面試、考試等形式進行入學登記。

  (三)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學校採取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對口接受片區內所有小學畢業生入學。學籍在本市外區縣、戶籍或家庭住址在我縣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到我縣中學就讀,學生家長鬚按規定時間到縣教委辦理登記手續,統一分配入學。

  (四)全縣小學入學統一使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初中入學統一使用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對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五)持有縣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縣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縣戶籍對待。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一方是本市戶籍的按本市戶籍對待,需持其父(母)的北京市戶口簿及與其父(母)的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的證明材料(出生證、戶口簿、其他證明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區)辦事處或鎮政府認定並開具《子女關係證明信》。

  (六)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審核申請人)在本縣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縣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審核申請人持本人在密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暫住證、戶口所在地街道(地區)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以下簡稱“五證”)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區)辦事處或鎮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後,參加非本市戶籍學齡人口資訊採集或初中入學報名登記。

  1.申請入小學一年級就讀的,審核申請人持“五證”複印件、“在密借讀證明”及“五證”審核證明到縣教委確定的小學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縣教委協調解決。

  2.外省市小學畢業的非京籍學生申請到我縣初中一年級就讀的,審核申請人持“五證”複印件、“在密借讀證明”及畢業學校出具的“同意其小學畢業後到密雲入學”的證明,同時加蓋畢業學校和畢業學校主管部門公章,到縣教委中教科進行初中入學報名登記。

  3.在我縣小學就讀的非京籍畢業生申請入我縣初中一年級就讀的,審核申請人持“五證”複印件、“在密借讀證明”,在畢業學校進行初中入學報名登記,由縣教委統一分配入學。

  縣教委按照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審核意見,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七)密雲縣第五中學為北京市體育傳統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在我縣小學畢業生中招收6名體育特長生;密雲縣第六中學為北京市藝術教育特色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在我縣小學畢業生中招收15名藝術特長生。

  (八)凡屬密雲縣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門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的,由縣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人員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縣教委依據市教委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劃定免試、就近入學範圍,制定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報縣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示。加強入學政策宣傳,並組織實施。

  (二)縣教委加強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三)嚴格執行縣教委統一規定時間和入學程式。

  (四)加強學校招生計劃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由縣教委統一組織,嚴格控制跨片流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超計劃招生或超班額招生,切實保證所有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就讀。

  (五)加強學籍管理,縣教委依據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六)落實北京市《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亂收費問題的意見》,加大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七)縣教委和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進行重點督導,其結果納入學校辦學績效評價。

  五、監督舉報電話

  69042401(監察科)

  69041914(小教科)

  69041521(中教科)

  附件:密雲縣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密雲縣教育委員會

2015年4月8日

密雲縣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5月1日,啟動小學、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公示《密雲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公示密雲縣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家長告知書。

  一、小學入學時間具體安排

  (一)4月15日前,公示《密雲縣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

  (二)5月1日-5月31日,審核申請人根據《細則》要求到相關部門審核“五證”。

  (三)5月21日-5月24日,縣城地區適齡兒童入學資訊初審;6月12日後,公示劃片資訊。

  (四)5月31日,小學入學資訊採集截止。

  (五)6月13日-6月14日,學校審核、登記;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登記。

  (六)7月3日開始,發放《入學通知書》。

  (七)9月1日,生成小學生學籍資訊。

  (八)9月15日,生成小學生學籍。

  二、中學入學時間具體安排

  (一)4月24日12:00,初中入學資訊採集截止,縣教委原則上不再受理小學畢業年級學生資訊變更等操作。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市教委備案後,予以辦理學生資訊變更。

  (二)5月4日-5月5日,受理回戶口所在區縣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三)5月9日-5月10日,密雲縣第五中學受理小學畢業年級體育特長生報名,密雲縣第六中學受理小學畢業年級藝術特長生報名。

  (四)5月16日-5月17日,對報名的小學畢業年級體育和藝術特長生進行特長測試。

  (五)6月26日-6月27日,辦理回戶口所在區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學生檔案交接工作。

  (六)6月30日前,縣教委將各初中校新生名單審核下發。

  (七)7月3日開始,發放中學新生《入學通知書》。

  (八)9月1日,生成初中學生學籍資訊。

  (九)9月15日前,生成初中學生學籍。

密雲縣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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