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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石景山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5-04-17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4-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石景山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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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北京市教委《關於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5]3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結合本區實際,經區政府批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2015年石景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應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精神,按照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品質和學校辦學水準,着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工作原則:堅持政府統籌原則,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和就近入學原則;堅持由教委主導組織實施的原則;堅持依法規範操作,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二、入學政策

  (一)入學資格

  1.凡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區正式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均須按照學校劃片或在學區範圍內電腦派位(登記)入學。

  2.具有本市戶口的小學畢業生,按照對口入學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到初中學校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3.具有本市戶口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戶口所在地(持戶口簿)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憑監護人持有的房屋産權證)就近入學。

  4.持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持有街道辦事處開具《子女關係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戶口簿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門簽發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各類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按本市戶口對待。

  在小學入學工作中符合上述條件的適齡兒童由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進行統一資格審核、認定。

  5.由市教委分配和區政府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入學,按市、區引進人才相關規定執行。

  6.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應給予照顧。

  7.經街道辦事處審核批准的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公辦或民辦中小學就讀。

  (二)入學辦法及相關規定

  1.小學就近免試入學

  2015年全市繼續開展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工作,適齡兒童具有石景山區戶口或適齡兒童的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石景山區擁有房産的應在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間,登陸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錄入資訊。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及時、準確錄入相關資訊,嚴禁非正常跨區入學。在規定時間內未在我區進行資訊採集的學齡兒童,將無法正常入學。

  參加資訊採集的學齡兒童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還應在規定的時間,按照《石景山區2015年小學招生劃片範圍》,持戶口簿或石景山區房屋産權證(監護人持有)到劃定的公辦小學審核登記資訊。每個住房産權地址6年內只能協調解決一次對口入學申請。小區配套學校為九年一貫制學校的,9年內協調購房人子女一次對口入學申請(符合國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

  經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審核、認定的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資訊單獨採集。

  2015年石景山區教委在全區範圍內劃分四大學區,對北京市戶籍學生及經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審核、認定的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實施單校劃片與學區內派位相結合的入學方式,2015年將全部採用網上填報志願,電腦按照志願順序隨機進行錄取。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計劃招生。

  小學登記入學不進行入學考試、面試,不收取報名費。

  2.初中對口入學

  有本市戶口的小學畢業生(含按本市戶口對待的非京籍學生),採用單校對口和多校對口相結合的升學方式,由電腦分批次派位入學。

  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可以申請回家庭新住址所在區縣升入初中。申請到外區縣入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提交申請,各小學進行初審後,攜帶相關材料(出具監護人的房屋産權證及全家戶口簿等有關證明)統一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再由家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區縣教委辦理登記手續,該生將由登記部門所在區縣分配入學,我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小學畢業生,因家庭住址在區內變動,可以申請跨學區到家庭新住址所在範圍升入中學。申請跨學區入學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戶口簿、房屋産權證及有關材料交到現就讀小學,各小學進行初審後,統一到我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審核合格的學生參加轉入學區電腦派位確定錄取學校。同學區內不再受理跨片調整。

  3.就讀寄宿學校

  自願要求進入寄宿校(班)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入學時須向學校出示學生本人2015年4月份以後在本市區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的體檢證明。

  4.就讀藝術教育特色校(班)、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科技教育示範學校。

  小學畢業生可根據自身特長,通過專項測試到有關特色、特長校(班)就讀。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産方向傾斜。2015年各初中校招收特長生人數不得超過2014年,特長生專項測試工作由區教委組織統一測試,測試時間、測試地點及測試辦法等相關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5.民辦學校招生,要按照區教委批准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範圍內接收新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並向社會公示招生項目、區域範圍和人數。民辦初中學校入學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成長記錄冊為主要錄取依據。

  6.就讀特教學校和隨班就讀

  培智中心學校要按時做好有就學能力殘疾兒童少年的新生入學工作,對行動不便無法正常入學的殘疾兒童少年要採取"送教到府"等方式,保證所有具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殘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7.首鋼礦山子弟學校,須將擬招新生名單,報區教委備案。

  8.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京借讀

  (1)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小學

  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2015年需要在本市入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間,登陸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註冊、錄入資訊,並於5月15日至5月29日持本人在京就業務工證明、在京實際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審核通過後的非京籍適齡兒童資訊方為有效資訊。

  通過審核的學生家長在區教委規定時間登陸石景山區小學入學服務平臺,填報入學志願,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採用電腦派位方式確定學生的錄取學校。區教委將牽頭各相關部門對獲得我區入學就讀資格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2015年3月20日之後連續繳納社保的情況進行審核,以保障申請人子女在我區連續接受義務教育的資格。

  (2)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

  非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可以選擇專門接收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藍天學校、民辦學校就讀,也可自行聯繫其他公辦學校。各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在我區合法居住的外省市戶口適齡兒童少年借讀。要嚴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文件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50號)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學籍管理的要求,努力解決好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

  9.調整部分學校招生範圍

  2015年部分小學入學、轉學範圍進行了調整和補充,均以《2015年石景山區小學招生劃片範圍》為準。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加強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由區教委負責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各中小學要認真貫徹執行本方案精神,切實做好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

  為了應對小學入學高峰,原則上停止小班化教學實驗,小學班額不得低於30人。

  (二)關於入學的要求

  為保證本區內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都能夠入學就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統一操作,按計劃招生。

  各學校應服從區教委的統一調劑和安排,顧全大局、服務全局,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穩妥解決有關入學問題的信訪和糾紛。

  小學、初中入學工作要嚴格控制政策規定以外的跨區、跨片和二次流動,同時要嚴格控制五年級學生轉學。各學校要依託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對錄取新生要立即建立電子學籍,並將學籍固定在被錄取學校。區教委和招生考試中心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跨區縣和跨學區流動。

  通過各種方式入學的學生,錄取名單經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確認後,即刻導入到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錄取名冊中的學生和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三)關於收費

  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各中小學均不得收取入學報名費和借讀費。嚴格按照《北京市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意見》執行。

  各初中學校招收特長生舉行的各類專業測試不收取測試費。

  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費。

  各類學校的收費,均要執行物價等有關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跨期收費,更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學統一收費項目、標準卡”的規定自立項目亂收費。

  (四)關於規範操作

  1.各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見附件1、附件2)進行操作。

  2.各中小學要按規定的日期發放正式“入學通知書”。在放暑假前,各小學要負責本校畢業年級學生的教育工作。

  3.區教委將加強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動。各初中學校嚴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不允許出現學生與學籍分離的現象,保證各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各學校不得允許無學籍的學生進校就讀。

  4.強化電腦管理,要求各學校在接收學生後,立即將相關資訊導入到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系統,招生部門隨時檢查和調用數據庫中的數據。學校如有空余學位,對按照政策安排的學生,必須無條件接收。

  5.學校應嚴格按照計劃招生,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向教委主管部門上報調整計劃的報告,經區教委主要領導同意並報市教委備案後才能調整計劃。

  6.嚴格查處公辦學校舉辦的以招生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公辦學校以本校名義佔用本校校舍舉辦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培訓班,並從中為本校選拔學生的,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一經查實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嚴格執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京教基一[2013]2號)文件精神,中、小學校不得利用學生課餘時間、節假日、寒暑假舉辦面向學生並收費的培訓班或補習班。

  7.關於落實公示制度

  (1)區教委將向社會及時公示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

  (2)每所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公辦中小學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資訊。

  在小學、初中入學工作結束後,各中小學要認真總結經驗,按規定時間將“小學、初中入學快報表”和“招生工作總結”報送區教委辦學管理科和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

  (五)關於信訪工作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石景山區教委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信訪工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耐心細緻地向市民解釋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樹立首都教育形象,確保社會穩定。區教委辦學管理科定期對全系統受理、承辦及處理義務教育階段信訪情況進行內部通報。

  (六)關於宣傳與監督工作

  小學、初中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提高認識,顧全大局,規範操作,杜絕違規現象。要面向社會做好引導宣傳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式的透明度,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機制。

  2015年,市、區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導室及紀檢監察部門將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對違反義務教育法、違規招生、違規收費、違規辦班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確保招生政策落實到位。

  本方案自2015年4月17日起實施。

  諮詢電話:68865852、68874948

  信訪電話:68862541

  監督舉報電話: 68864879

  附件1

石景山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4月15日-4月25日

  學校網上填報招生計劃

  4月30日前

  申請回戶口或家庭新住址入學的畢業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小學對申請資格進行初審。

  5月4日上午

  學校初審合格後列印“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表”同時在系統中進行標注。

  5月4日上午9:00-11:30

  各小學持申請回家庭新住址入學的畢業生戶口簿、房屋産權證原件及申請表,統一到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5月4日-5月5日

  審核通過的回戶口或家庭新住址入學的畢業生到戶口或新住址所在區縣招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5月7日上午9:00-11:00

  外省市回京參加小升初入學學生攜帶全家戶口簿、房屋産權證原件及原畢業小學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到義教辦進行登記。

  5月8日前

  完成雙方區縣招生部門蓋章的“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表”交回石景山義教辦。

  5月8日前

  小學將教育ID號和錄取確認碼下發給畢業生。

  5月9日、5月10日

  畢業生家長依據畢業生的特長攜帶教育ID號和錄取確認碼到有特長生計劃初中學校進行初測,初測合格者,經畢業生、學校雙向選擇後由初中學校在初中入學服務平台中進行志願填報,每個特長生只能填報一所志願學校。

  5月16日、5月17日

  全區進行特長生統測。

  5月18日

  區義教辦將統測結果錄入初中入學服務系統。

  5月19日上午

  初中學校依據統測結果進行特長生預錄取。

  5月20日

  區義教辦進行特長生錄取審批。

  5月1日-5月23日

  招收住宿生的學校、民辦學校受理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報名、錄取(畢業生需持教育ID號和錄取確認碼)。

  5月23日前

  招收住宿生的學校、民辦校由區義教辦進行錄取審批。

  5月25日上午9:00-11:30

  各小學到區義教辦辦理本區跨片學生審批(同學區內,不作跨片調整)。

  5月25日前

  小學完成綜合素質評價,並在初中入學服務平台中按計劃將符合條件的京籍(含京籍待遇)畢業生設定全區多校對口資格。

  5月26日8:30-5月27日17:00

  具備多校對口資格學生網上填報志願。

  6月2日

  區義教辦按志願學校進行多校對口錄取(第一次派位)。

  6月9日8:30-6月10日17:00

  京籍(含京籍待遇)畢業生填報單校對口及學區內多校對口志願。

  6月17日、6月18日

  區義教辦分批次按志願學校進行單校對口、學區內多校對口錄取(第二次派位)。

  6月19日

  區義教辦下發各初中校京籍(含京籍待遇)新生名單。

  6月22日-6月29日

  非京籍畢業生聯繫學校,學校依據招生計劃自行錄取。

  6月24日前

  各小學將CMIS系統中的小學畢業考試成績、評語資訊等導入到初中入學管理系統中。

  6月26日-6月27日

  初中校到區義教辦辦理錄取外區學生的檔案交接工作。

  6月29日

  區義教辦進行非京籍畢業生錄取審批。

  6月30日

  區義教辦下發各初中校新生名單庫。

  7月3日始

  各初中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7月13日前

  各初中校向教委辦學管理科報送招生工作總結。

  附件2

石景山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4月15日-4月25日

  學校網上填報招生計劃

  5月1日-5月31日

  各小學為到學校進行招生諮詢的適齡兒童下發《石景山區小學入學報名説明》,家長登錄小學入學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

  5月8日

  享受本市戶籍待遇及超齡兒童家長到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的審核、認定、資訊採集。

  5月15日5月-29日(工作日)

  非京籍學生家長到各街道辦事處辦理五證的審核工作。

  5月23日前

  具有跨區招生資格的學校完成跨區錄取工作。

  6月13日、6月14日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長攜戶口本、房産證到戶口或房産所在地服務片區小學進行資格認定。小學在入學服務系統中認定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資格。

  培智學校進行入學登記並錄取。

  6月13日8:30-6月15日17:00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長在小學入學管理系統中進行學區內志願填報。

  6月17日、6月18日

  區義教辦對京籍(含京籍待遇)分批按志願進行電腦派位。

  6月20日8:30-21日17:00

  通過五證審核後的非京籍學生登錄小學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第一次學區內志願填報。

  6月23日、6月24日

  區義教辦對非京籍按志願進行學區內電腦派位。

  6月25日8:30-6月26日17:00

  通過五證審核但未被學區內學校錄取的非京籍學生第二次填報志願。

  6月27日

  區義教辦對非京籍按志願進行第二次全區內電腦派位。

  7月3日始

  各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7月13日前

  各小學向教委辦學管理科報送入學招生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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