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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1-0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1-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金頂南路東口南進口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南方向掉頭的通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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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號

  為保證金頂南路與阜石路相交路口的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15年1月22日起,金頂南路東口南進口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南方向掉頭。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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