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政發〔2014〕29號
為改善本區人居環境品質,保障食品衛生安全和市民身體健康,有效控制露天燒烤污染,維護城鄉環境秩序,根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禁止露天燒烤食品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範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露天燒烤禁止區域。
1.順義中心城區範圍:北至減河、東至右堤路、南至雙河大街、西至西環路以內的公共場所。
2.順義新城馬坡組團範圍:東至右堤路,南至順澤大街,西至京承鐵路,北至順豐大街以內的公共場所。
3.順義新城牛欄山組團範圍:東至右堤路,南至永業東大街,西至京承鐵路,北至昌金路以內的公共場所。
4.本行政區域的學校、醫院、居民小區周邊100米之內,以及公園、公共交通樞紐、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
5.各鎮、街道的主要大街或道路(見附件),經濟功能區的建成區域範圍。
二、對於在區政府劃定的禁止範圍內露天燒烤食品,或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依法查處。
三、生活消費品、生産資料市場的開辦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制止商戶在市場內露天燒烤食品。對開辦單位不制止市場內露天燒烤食品的,由市工商局順義分局依法查處。
四、當空氣品質發生預警二級(橙色)及以上污染時,在現有禁止露天燒烤範圍的基礎上,全區範圍內禁止露天燒烤。
五、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在非禁止區域,屬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要加強規劃管理和引導,設置提示牌、垃圾桶和滅火器等設施,並配備專職保潔員和管理人員,保持周邊環境整潔有序。
七、歡迎廣大群眾舉報露天燒烤食品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10—60412345(順義區城管執法監察局投訴熱線)。
八、本通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