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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4-08-20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4〕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4-08-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密雲縣2014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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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4〕3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密雲縣2014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密雲縣2014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北京市2014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密雲縣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3—2017年)》文件精神,推進本縣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促進農村用能結構調整,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2013—2017年本縣減煤換煤總任務22.8萬噸,2014年本縣減煤換煤工作在鞏固2013年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力度,以整村推進為主,推廣符合北京燃煤排放標準的優質型煤,爭取超額完成北京市下達本縣減煤換煤6.5萬噸任務。總的原則是:以減為主、以換為輔、能減則減、不減則換,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改善空氣環境品質。

  二、工作重點

  在2013年試點先行的基礎上,2014年擴大減煤換煤工作範圍,在全縣17個鎮300個村全面推開,按照城市化改造上樓一批、拆除違建減少一批、炊事氣化解決一批、優質燃煤替代一批、清潔能源發展一批的方式,紮實推進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預計實現減煤換煤14.1萬噸,具體如下:

  (一)城市化改造上樓一批。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計劃農民上樓40戶(溪翁莊鎮溪翁莊村),預計實現換煤120噸;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新建翻建2050戶,預計實現減煤4100噸;單項改造10250戶,預計實現減煤12300噸,以上三項共實現減煤換煤16520噸。

  (二)拆除違建減少一批。與全縣開展的嚴厲打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相結合,減少因違建行為增加的燃煤使用量。計劃拆除違建119處、36234平方米,預計實現減煤390噸。

  (三)炊事氣化解決一批。持續做好“煤改氣”工作,2014年液化石油氣下鄉計劃實現全覆蓋,共涉及13個鎮230個村93282戶,按每戶4罐氣計算,預計實現減煤93282噸。

  (四)優質燃煤替代一批。繼續推廣低硫優質型煤和無煙煤爐具。計劃在17個鎮300個重點村推廣使用低硫優質型煤30000噸,更換無煙煤爐具8000台,在市新農辦推薦的爐具生産企業中由村民自主選擇無煙煤爐具的生産廠家和型號。

  (五)清潔能源發展一批。結合山區搬遷,推廣清潔能源,在石城鎮西灣子村、黃峪口村和巨各莊鎮水樹峪村實施煤改電項目,涉及農戶399戶,預計實現減煤1197噸。

  三、政策措施

  以鎮政府為主體組織實施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凡在本縣農村地區居住並且在當地派出所有戶籍登記的住戶以及村集體公共服務場所(如村委會辦公場所、村級公共服務及活動場所等)均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優質燃煤補貼。農村住戶使用符合北京市燃煤排放標準的優質型煤,在市財政200元/噸的補助基礎上,縣財政再給予300元/噸的補助。

  (二)爐具更換補貼。戶用煙煤爐具更換為無煙煤爐具(市財政定價最高為2100元),購置費用在市財政補助1/3的基礎上,縣財政再補助1/3。

  (三)農村取暖“煤改電”。縣供電公司負責對實施煤改電的農村住戶安排電力增容。在實施電力增容中,農村住戶戶內電錶以上(含電錶)的改造費用由市發改委固定資産投資及縣供電公司共同承擔。安裝高效節能電取暖設備的費用,在市財政補助1/3的基礎上,縣財政再給予1/3的補助。對完成煤改電取暖的農村住戶執行城市核心區峰谷電價政策,不納入階梯電價範圍。

  (四)太陽能+電輔助。農村住戶在自有住房上和村集體在公用建築上安裝太陽能採暖設施的投資,由縣發改委爭取市發改委固定資産投資的1/3補助,縣財政再給予總投資的1/3補助。由縣發改委以縣為單位對所有實施太陽能取暖的農村住戶和村集體整體打包,以一個整體項目向市發改委申報立項。

  (五)送氣下鄉。鎮村配套的液化氣供應站建設費用全部為市發改委固定資産投資承擔,新增液化氣鋼瓶及專業配送車輛購置等費用由燃氣供應企業承擔。在市財政對農村住戶每瓶液化石油氣(15Kg)25元補貼基礎上,縣財政每瓶再給予25元補貼。供應定量核定為:2口人(含)以下戶,每戶每年供氣量最多6瓶;3口人(含)以上戶,每戶每年供氣量最多8瓶。

  (六)沼氣站建設。依託大型養殖場建設沼氣站,由縣農委制定建設計劃,由縣發改委報市發改委立項。建站費用按城市功能區補助標準,由縣發改委爭取市固定資産投資給予90%的支援,縣財政給予剩餘建站費用的補助,並按送氣下鄉對農村住戶的補助標準給予運作費用補貼。

  四、保障措施

  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求高,任務重,需要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農村居民等全社會廣泛參與,協調配合,共同努力,全面推進。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政府成立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工作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主管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新農辦。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本部門的資源優勢,明確責任,落實各項任務。縣政府將農村地區“減煤換煤”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及績效考核重要內容,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期完成。

  (二)嚴控煤源,加強監督。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把好燃煤來源關,研究“堵邪道、開正道”措施,由縣環保局牽頭,會同縣質監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門共同落實北京市燃煤地方標準和劣質煤控制措施,對不符合北京市用煤標準的煤源採取限制辦法。各鎮街(地區)、村委會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本區域居民、外來人口、企業用煤監督工作,鼓勵使用定點供應的優質燃煤。

  (三)廣泛宣傳,全民參與。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事關全縣空氣品質的提升,事關全縣人民的健康。各鎮街(地區)和有關單位要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動員全民參與,使全社會支援農村“減煤換煤、清潔空氣”工作,自覺抵制使用劣質燃煤,自覺監督舉報使用劣質燃煤的行為,為“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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