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科文〔2014〕1149號
各市屬單位、高等學校、社科研究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首都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意見》(京辦發〔2013〕15號)精神,進一步適應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研究與管理情況的變化,根據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社科基金項目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央、國家在京單位、高等學校及社科研究機構承擔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研究的,相關經費使用與管理參照本通知的意見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