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容發〔2014〕29號
各區縣市政市容委、安全監管局,各燃氣供應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北京市安全生産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京安發[2012]8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意見》(京政辦發[2013]1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就本市燃氣供應企業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三級)達標創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達標創建範圍
1、本市取得燃氣經營許可的企業,在2015年底前均應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標準。市燃氣集團所屬京內從事供氣業務的各分、子公司,順義燃氣公司,華油聯合燃氣公司等國有供氣企業,要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標準。
2、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2015年底前安全生産標準化未達標的企業,由市政市容部門會同安全監管部門依法限期責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提請屬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3、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創建和年度綜合評價制度掛鉤。凡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標準的,有效期內可不再進行年度綜合評價,企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除外;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標準的,評審當年可不再進行年度綜合評價,企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除外。安全生産標準化有效期內,企業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撤銷安全生産標準化等級,整改後重新申請安全生産標準化的評定。
二、達標創建標準
《北京市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評定標準》分為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和壓縮或液化天然氣三個部分(見附件1),滿分分別為1000分。二級達標企業考評分數不低於800分,三級達標企業考評分數不低於600分。其中:
1、企業存在評定標準中規定的否決項的,認定該企業為安全生産標準化不達標。
2、除否決項外,評定標準還包括安全生産目標等十四類一般考評項。其中,“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生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考評項中的得分應不低於該項滿分的60%。
三、評審組織
市市政市容委負責本市燃氣供應企業二級標準化企業達標創建工作,委託北京市燃氣協會作為二級標準化的評審組織單位。
燃氣供應企業三級標準化企業達標創建工作由各區縣政府明確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按照區縣有關標準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三級標準化企業評定的燃氣供應企業,期滿續延複審時應按本意見的要求和《北京市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評定標準》進行評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尚未進行三級標準化企業評定的燃氣供應企業,應按本意見執行。
市、區縣安全監管局負責對本市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工作要求
1、各區縣市政市容委要組織轄區內各燃氣供應企業,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動員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的主體責任。要通過創建工作,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夯實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基礎,不斷提升安全生産管理水準,努力實現燃氣行業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2、各區縣市政市容委要把開展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創建、許可後監管、燃氣許可證換證等工作有機結合,結合區內總體部署制定本轄區內的燃氣供應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方案,根據各企業安全管理現狀,分別確定2014年、2015年安全生産化達標企業創建進度計劃。
市政府已確定朝陽區、海淀區、順義區、大興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本市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示範區,上述各區縣要加大力度,率先保質保量完成轄區內三級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的創建工作。
3、各燃氣供應企業是創建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由主要負責人牽頭,明確達標工作目標,對照評定標準,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開展對標自評和聘請評審單位進行專業性評審。通過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創建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産工作進行全面整頓規範,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安全操作規程,提升企業安全生産管理水準。
4、建立達標後評價制度。市市政市容委、市安全監管局應組織市燃氣協會對已取得燃氣行業安全生産三級標準化企業的單位進行抽測評價,對不合格的企業要通報屬地評審組織單位進行復評。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8日
- 附件1:北京市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評定標準(管道天然氣部分)
- 附件2:北京市燃氣行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評定標準(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部分)
- 附件3:北京市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考評程式